建议我国大学设立破格录取学生制度

​近日,江苏涟水中专学生姜萍参加阿里数学竞赛获得第12名的好成绩,引起人们大学应该将她破格录取的讨论。到目前为止,浙大回应是欢迎姜萍报考,等于说无法破格录取。

我以为大学有既定的招生政策,浙大回应她参加高考。这是中规中矩的回应,但是我觉得太死板了

我想可以借此机会制订大学破格录取学生制度。既有的高考录取制度是确保高考公平的,当然是合理的,人们也理解并支持。但是,对于由于种种原因,遗漏在“大学外”的学生,大学应该有个办法将他们破格录取进来。

我建议,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应该而且能够破格录取

1.该学生除成绩外,要具备参加高考学生必备的其他所有条件;

2.要取得与全国乃至全世界大学在校学生比较堪称特别优秀的成绩;

3.破格录取只能作为特例处理,而且遵照一生一议的方式录取

4.破格录取的高校要把破格录取学生情况,在本校网站显眼位置公示一个月,使本大学的多数教师、学生知道此事;公示期限内无合理异议的,报上级教育部门,并由该教育部门公示一个月;公示期限内无合理异议的,报教育部,并由教育部公示四个月每次公示,均需提供该学生与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大学在校学生比较堪称特别优秀的成绩是什么,破格录取理由是什么,破格录取理由认定专家姓名,每一个被破格录取的学生需同时得到该大学聘请的三位专家认可

破格录取的高校需要得到其上级教育部门按照一生一议的方式全程监督,并且按照一生一议的方式认可,监督专家、认可专家必须至少是三人,且监督专家、认可专家必须是同样的至少三人,此三人无突发疾病等重大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补充1:

5. 宁缺毋滥。破格录取学生不是必须的招生制度,没有特别优秀的学生报名,或者有报名,但未经过专家认定,或未经过监督、认可程序,均不得破格录取。

6.责任追究制度。若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其与全国乃至全世界在校大学生比较堪称优秀的成绩是虚假的,或其进入大学学习一学年内成绩达不到同级同专业(破格录取专业)学生中位水平的,则把该学生退回原处。同时,认定其具备破格录取理由的专家,监督、认可其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专家,均应该受到处分,并在评优评先、晋升中在同等条件下均予以降级处理

补充2:

后来才知,到目前为止,姜萍参加的比赛不是到现场去比的,对参赛过程缺少监督,这就可能存在有人作弊的嫌疑。因此,对所有参赛者的成绩不可完全当真。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是初赛,后面还有决赛。初赛的成绩好坏,我看讨论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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