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血统认定”国籍原则,给“外籍华人”重新选择中国国籍的机会

从清朝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世界各国中的单一民族国家,一般都是根据“血统认定”原则,处理本国国民的国籍问题。

比如日本。直至今天,日本的国籍管理原则,依然是“血统认定”原则。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秘鲁前总统藤森。一个日侨的儿子,在秘鲁竞选总统成功,后来在政治斗争中被政敌赶下台并被通缉,藤森跑回日本,日本政府马上宣布:藤森是“日本人”,受到日本政府的庇护。

500

中国的处理方式,今天看来,依然带有冷战特殊时期的浓重历史色彩。更隐藏一种被动的、“自证清白”的政治涵义在其中。主要的矛盾焦点,就在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适逢冷战时期,东南亚的华侨国籍与待遇问题,使中国与当地国家的外交关系产生紧张和困难,原因并不是因为东南亚当地的华侨不爱国,而是因为他们太爱国了。当时,中国的国力相对于东南亚国家来说,不具备压倒性的优势,更别说面对欧洲美国等各大列强了。于是,“双重国籍”是当时西方阵营指责华侨为“第五纵队”的“证据”。这也是东南亚国家怀疑华侨忠诚的主要根据之一。显然,新中国如果不及时妥善解决“海外华侨问题”,不仅不利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关系的发展,而且也不能保障华侨在所在国的安全和正当权益。

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紧张局势的情况下,当时的中国政府做出了决定:

一、放弃多年以血统为准的国籍;

二、鼓励华侨加入所在国的国籍;

三、不赞成实行双重国籍

于是,“华人”这个名词就开始出现了。

而因为很多一代华侨的被动选择,很多华侨的二代、三代,也就此被动的、永远的失去了成为一个拥有堂堂正正“中国人”的国籍机会。

今天的中国已经国力全面提升,对于外国政府污蔑海外中国人的“吃了几碗粉”式的种族歧视,对所谓“忠诚度”的无端怀疑,已经可以义正词严地说“不”。那种所谓的“忠诚度”怀疑,对于华侨来说就是一个“有罪推定”的法理陷阱。

从历史效果来看,那一种急于自剖腹部去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的办法,也没有起到什么应有的效果,反而迎来东南亚各国一波接一波的“排华运动”,越南、印尼、马来亚……上世纪东南亚各国的排华、甚至屠华事件,罪行之多,可谓罄竹难书,带给无数华人华侨以深重苦难。

中国今天的强大,少不了无数海外华侨华人的贡献,而很多“华人”,其实就是华侨二代、三代,从血统上来说,他们也是“中国人”。

500

中国,不仅仅是海外华人的“娘家”,是母国,也是无数华人心中的祖国。

在中国日益强大的今天,我们是时候与时俱进,考虑恢复“血统认定”国籍原则,给“外籍华人”重新选择中国国籍的机会。具体的建议如下:

一、恢复之前放弃多年的、“以血统为准”的国籍认定原则;

二、给海外华侨华人以及二代、三代选择重新加入中国的国籍的机会。也就是:祖辈三代之内是华侨的,但是本人出生时即(被动)具有外国国籍的,可以在16岁之后、18岁之前,直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过了18岁后,自动放弃这个选择权利。

三、维持“不实行双重国籍”原则。作为普通的中国公民,海外中国人需要承担作为中国公民的应有责任和义务,比如:服兵役和依法纳税。

这个很好理解,属于国际惯例:美国政府怎样要求一个美国公民,中国政府就会怎样要求一个中国公民。

所以,海外华人侨胞在做出重大的人生选择时,也需要慎重考虑:你是否愿意为了这个“中国人”的身份,而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叶公好龙”。

(the End)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