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护身符”,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牢牢把握好

“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这些话是“廉洁四川”发布的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中的内容,引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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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忏悔书,不难看出高泽彬存在不注重党规党纪学习、纪法意识淡漠、底线不清、界限不明等问题。“人生四忘”“三个长期放松”是他严重违法违纪的最深刻总结。心中无戒尺,焉能不迷失?抛弃护身符,怎能不沾污?

对于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他们往往会认为党纪党规就是“橡皮筋”“稻草人”。殊不知,“脱离框子的玻璃容易碎”。违纪习以为常,离违法也就不远了。一旦视党纪党规为儿戏,结果从无知发展到“无畏”,由破纪蔓延到破法,由量变到质变,再开始新的量变,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犹如空气之于生命,一刻也不能缺少。如果脑中常念“紧箍咒”、常紧“纪律弦”,心里就有了“定盘星”“压舱石”,身上就有了“护身符”“金钟罩”,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哪怕风雨侵,骨硬气更足”,真正实现“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

近日,习主席在重庆考察时再次强调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告诫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时刻刻都处在被“围猎”中,难免会受到各种诱惑和腐蚀。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把党纪党规挺在前、抓在先,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如此才能为官从政不走偏乱章、干事创业不逾规越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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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标尺。用标尺厘清履职的权限界限、搞清干事的红线底线、标清做人的尺度刻度,思想才不出格、道德不失范、行为不放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以往相比,处分规定更充实、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给党员干部行为划出了“红线”、标出了“禁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形成对党纪党规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清楚违法犯罪的细节情形、危害后果,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准则、防范对策,坚决杜绝思想上跑冒滴漏、行为上出轨越界。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把党纪党规当作护身符,需要逐渐从参加纪律教育到实现纪律自觉、从接受他律要求到养成自律习惯的转变,这不会自然养成、简单易成,迫切需要强化党纪学习,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正反对比学,把内容熟起来、标准立起来、要求严起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迫切需要强化执行自觉,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把遵规守纪纳入日常、抓在经常,多用纪律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决不越雷池半步,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干;迫切需要强化以上率下,带头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按党纪国法军规的具体要求办,不给自己违规违纪以借口,不给别人趁机而入以机会。

畏法度者快乐,守规矩者自由。每一名党员干部唯有时时遵守党纪党规,真正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才能走得稳、走得远,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入党誓言,无愧于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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