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造假终被罚,老牌国企世龙实业难逃股民起诉

一、连续两年财报造假

5月15日,世龙实业同时发布了两则公告,一则是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另一则是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监管在决定书中阐明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其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年虚增营收超3亿。最终监管决定对以上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被罚款830万元。并且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7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世龙”。

二、审计机构或将被追责

在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相关当事人提出了申辩意见,表示不知情且没有参与此违规行为,不过江西证监局表示当事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当事人申辩均不予采纳。在去年被立案调查之后,针对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的维权就已开始,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审计机构或将一同被追责,原因为审计机构大华所此前对公司2019年、2020年财报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未发现公司年报存在问题。如今,监管查明2019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负责的审计机构大华所也难逃此咎。

三、维权刻不容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暂定于2020年4月21日-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维权条件,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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