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永安林业一审胜诉,高管承担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一审胜诉

证券维权领域近日传来了好消息,投资者诉永安林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经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获一审胜诉判决。4月25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开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公告,披露了该案的进展。

公司称于4月23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 年8月至2023年8月原告李某等17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陆续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福州中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十六名原告支付赔偿款3172.55万元,同时相关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上诉。

二、虚假记载被股民起诉

此次诉讼是针对该公司多年前的财报造假事件,2021年8月底,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该公司的违法事实为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从那时起,投资者维权就已拉开序幕。

根据“同案同判”原则,此次一审胜诉,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更快获得判决。根据法院判决支持的索赔区间为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维权。

另外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起诉时间为三年,根据其违规行为的起始日算,该案诉讼时效将在2024年8月底到期,距今仅剩4个月的时间,适格投资者注意诉讼时效,以免错过挽损机会。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律师费为实际获赔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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