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劳动者盼望什么?

近期相继有两个节日要来,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不过,想说说“五一”国际劳动节的事,更想说说劳动者关心的事。

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去说的多的似乎就是假期太短的问题,原本是最佳旅游季节,不增加假期反而减少假期,年年都有人提出恢复“五一”长假,其实也不是什么长假,多两天而已,还得借两个星期六、星期天。

人们在如此短的几天内集中出行导致全国各地景区人满为患,各地高速路车满为患,游不好,休息不好是必然的,年年如此却没解决,制造旅游热的氛围?或者是让景区始终是卖方市场?没必要吧。

有人归结为中国人多,可从另一方面思考,人多却不探讨假期是不是太短、太少的缘故?论“五一”假期的长短普通百姓们想法很简单,加两天吧,可专家们却能论出各种道道,结论就是不能增加,不知他们考虑过普通百姓们的想法没?

今年肯定是不会增加“五一”假期了,假期不能增加,可假期的事还是有必要说。

过去,说到“五一”国际劳动节,给人的感觉它主要是工人阶级的节日,只是感觉别当真。

在我国,“五一”国际劳动节确实不是限于工人阶级的节日,它是全体“劳动者”的节日,正因如此,“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关注全体劳动者的事恰逢其时。

当今社会关于劳动者的事很多,劳动者就业的保障,劳动者薪水的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保障,劳动者福利的保障,劳动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障,还有劳动者驾鹤西去时的保障等等,当然也有劳动者休假的保障。

概括讲,劳动者的所有保障就是权益的保障。一个时期以来,关于劳动者的权益始终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几十年来我国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了吗?劳动者的福利是在提高还是在降低?把劳动者分为不同的类型在统计学上没错,但在待遇上的不同合适吗?

特别是农民工这个概念它不是说法的问题,不是一个词的事,而是待遇的事!改变一个词、一个说法并不会得到应有的待遇。

关于劳动者需要保障的事如此之多,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所有劳动者需要的保障似乎都有各种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是明确的法规规定,还用强调吗?

然现实的、突出的问题就是有得说,需要强调。劳动者的这些保障总是出现一些问题,其中突出的是正常休假的保障远远没有落实!

这涉及的是国家规定的所有节假日能否真正落实到劳动者身上的问题,是国家规定的休假能否落实的问题。就说这“五一”国际劳动节吧,虽说比过去少了两天,可即使如此,劳动者能完全享受到每年“五一假期”的究竟占有多大比例?

咱不论那些需要坚守岗位的,为大众服务的,特殊情况的,说普遍性的。

劳动节这一节日作为劳动者的节日,还是国际性的,既然是劳动者的节日,又是国际性的,按照一些人的说法,那是应该与国际接轨的,也就是很多人说的与西方接轨。

说到接轨也得先对比对比西方劳动者,他们有的我们的劳动者有没有,他们享受的我们的劳动者有没有,虽说国情不同,但不能总是让老板们接轨,劳动者不接轨。看看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老板们是因为没钱吗?是因为那工作、那岗位不能让劳动者每天八小时工作,每周休息两天吗?

长期以来,总是有人说要向西方看齐,可说到“五一”国际劳动节看齐没?若是没有看齐这劳动节是不了打折扣?

其实,在与西方接轨的事上,不能一概而论谈是非。在下孤陋寡闻,当代我国每天八小时的工作制,每周休两天的制度是不是得承认是与西方接轨实现的?

有个说法,说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外国提出的条件里,就有工作制度、工作时间要接轨,每周休两天,是不是有这回事并不重要,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几十年了,每周休两天业已很多年了,劳动者是不是享受到了才是重点,所有企业是不是遵守这一制度才是重点。

遗憾的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原来能保证的八小时工作制似乎也弹性化了,只是它竟然向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向弹,而不是向缩短工作时间的方向弹。虽说国家要求的是向缩短工作时间的方向弹,可向延长时间的方向弹却是多数企业的普遍做法,还曰为996工作制,它不违法吗?

有些人还认为这有利于劳动者,可以多挣些钱,这算是理吗?那些老板们上亿的财富、上十亿、上百亿的财富怎么来的?该给劳动者的给了吗?非得让劳动者额外付出?与西方劳动者相比,还能说得出口?就算咱不比西方劳动者,对照我国的劳动法,无论哪个企业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遵守每周休两天的规定,那也是违法的!

遗憾的是这种违法行为竟然看不到被处罚的,看不到对这种不法行为的纠察和纠正,当然,看不到不等于没有纠察的,没有纠正的,但不得不承认“996”仍在很多企业流行,甚至可说是在多数企业中流行。不认真执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不按规定让劳动者休息两天难道不是普遍现象?倒显得遵守劳动法的企业呆了。

为什么这种违法始终无恙,为什么只有国企和少数非国企肯让本企业的劳动者按国家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按国家规定每周休两天!

一个时期以来,按照与西方接轨的说法,国家的法定假期还是要增加的,可看到专家们的结论是不能增加的,人们一直不满意这一结论。

可现实让我们看到了为什么不能增加假期,即使并不太多的假期劳动者有多少人能享受到呢?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有多少企业执行好了?每周休两天,又有多少企业执行了?若这基本的休假都没落实,增加假期岂不如同画饼?这才是重点。

在国有企业占多数时这从来不是个问题,如今是民营企业占大多数,老板们多数实行996这自定的制度,国家最基本的劳动法规定形同虚设了?

众所周知,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正常休假,除了最为突出的每周的双休假,还有年休假、婚假、产假、节日假和一些特殊假。这些假都存在不落实的现象,但亟需要解决的仍然还是普遍违法的、不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能保障劳动者每周的双休假。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了,如此盛大的劳动者节日,能盼来八小时工作制的真正落实吗?能盼来每周双休的真正落实吗?

不要借口企业的特殊性,天底下没有几个企业是特殊的,特殊的企业还有特殊的福利呢,特殊的企业也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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