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称遭男童袭胸老人护孙摔断腰椎这事扯什么小孩对不对的都没找到重点

来源:微博@卢诗瀚

#女生称遭男童袭胸老人护孙摔断腰椎#

我觉得这个话题下扯什么小孩对不对的都没找到重点。

原报道全文已经写了,事后“查看监控,孩子并没有碰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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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女生自称遭男童袭胸的标题就很灵性,事实是就没碰到,这标题给大众整的一愣一愣的。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因为,即便小孩真碰到了,这问题也还有的讨论。

我们经常说女性不被定义,同意可以撤回,视为无行为能力人

但四岁小孩,那是真真切切法律角度的无行为能力人。

而且这属于从美利坚到伊斯兰,从都柏林到开普敦都没争议的结论,全世界这么多国家这么多思潮,有开放的又保守的,有自由的有传统的,有资本主义也有社会主义,但就是没有哪个国家会把四岁小孩算完全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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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这两年激进派代表,性别都可以随便改的德国,人家也认为6岁以下儿童不算行为能力人,孩童哭闹都不算进噪声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哪怕四岁小孩真碰到了,四岁孩童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谁承担呢?

监护人

而这个案件中,监护人愿意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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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女士表示,孩子虽然淘气有击打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女生,自己可以代替孩子给女生赔礼道歉。

监护人明确表达愿意承担责任,对吧

所以这事逻辑非常清晰

首先,四岁小男孩就没碰到,女方指控不成立

其次,哪怕不开上帝视角,作为当事人,判断四岁小孩有没有问题,女方也该和警方和监控谈。

再退一步,即便查出四岁小孩有问题,追责问题也应该是边上的成年监护人负责。

而不是,“女生上前抓住孩子胳膊,隋女士为保护外孙和女生发生肢体冲突”

首先得假设男孩有错,其次得假设女方开天眼自带摄像头,然后得假设男孩的监护人不负责,这问题才勉强能讨论,

抛开事实不谈已经不够了,现在女方这边起手就要连续三次抛开事实不谈才行

都这样了我觉得干脆直接说男孩有错吧,还扯什么呢?

但哪怕退到这里,这问题都还没完,因为到这一步你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你觉得四岁男孩算成年人,有行为能力了,什么都懂了,该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谈谈权力和义务了。

那为什么到了涉事女子这边,你们又认为

——“因其年龄不满18周岁,对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你觉得四岁男孩什么都懂是大人,没有问题,那十七岁女孩应该也是大人

如果你觉得十七岁女孩未成年还是孩子不懂事,不该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四岁男孩毫无疑问也是孩子。

除非你发自心底就觉得

一个四岁男孩,比十七岁女性更懂事

问题是

资本家也不过觉得男员工干活多多发工资

封建时代的孔孟也最多来句女子小人难养

哪怕千年前的伊斯兰也顶多是,一个男性证人等同两个女性证人

而你这四岁男孩比十七岁女性懂事的玩法,

资本家看了要流泪,孔孟看了要后退,伊斯兰看了都得喊极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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