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也在写网文,你认为网络文学能诞生全球IP吗?

全球性的文化IP,大概率只会诞生于通俗文艺领域,因为只有通俗文艺才可能产生如此大范围的影响力。

而主流网文就是通俗文学最具代表性的样式之一,能诞生全球性的IP自然也毫不奇怪。

实际上,很多人在谈网文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网文只是通俗文学在网络时代的一个变种,是连载文学的网络化。如果说因为发表在网络上,网文就有了截然不同的地位的话,那么“报纸文学”也应该有一席之地——而且“连载”这个概念也基本是随着现代报纸和杂志的兴起才出现的。

如果你不认为报纸催生出了定期定量的“连载文学”,就应该应该单独在文学里分类出一个“报纸文学”的话,那么网络文学自然也是不成立的

而对于全球性IP这个概念而言,需要明确的是你希望用它来证明什么。在文娱产业领域,全球性IP的诞生,可以证明其具备了全球化的市场价值,但市场化的价值与作品本身的价值依然是两回事。

就比如说,福尔摩斯、波洛这些都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侦探IP,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蒂斯也的确都是英国非常有知名度的作家。但是,在英国文学的历史中,福尔摩斯、波洛等这些角色的价值,还是难以与本国的一流文学比肩。

其实对于网络文学或者通俗文学来说,摆正心态是必须的。从文学发展的历史上看,单纯以读者人数而言,通俗文学从来都是受众最广也最挣钱的——古往今来,生活困难的严肃文学或者说“雅文学”作者比比皆是,但名噪一时的通俗文学作者生活困难的还真不好找。而今天所说的“IP”这个概念,也是一个完全基于现在资本运作模式而诞生的商业化概念,在这方面,通俗文学的优势极为明显。

如果能认识到文学、艺术等的价值是多方面的话,那么就会知道不同类型的作品的价值是有不同的评判维度的——正是因为有不同的维度,才会有不同的价值。基于市场价值评价的“IP”,与艺术价值之间有交集,但不多——除非你认为一个作品如果不成为“IP”就没有任何价值。而也只有能认识到文艺的多样性价值,也就自然会意识到通俗文学领域诞生所谓的“IP”几乎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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