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萝卜章骗300亿,怎么做到的?

关于那个刻两个萝卜章骗300亿的事情,我看了一下报道,可以大致归纳总结如下:

有个名叫罗静的人,专门给京东、苏宁这些商家做货物的代买,相当于是京东、苏宁这些商家的中间商。她先垫钱替京东、苏宁把货买来,然后交给京东、苏宁去卖。等京东、苏宁把货卖出去后,她再去跟京东、苏宁结算,在中间赚一个差价。

在这种模式下,她的手中长期持有京东、苏宁的大量应收款债权。

由于京东、苏宁的商业信誉比较好,在她需要融资时,可以提前把这些应收款债权转让给别人。比如,假设她持有京东的1000万应收款债权,她可以打95折把这笔债权,卖给第三方。

第三方只需要向她支付950万,便可以拿到京东的1000万债权。等这笔债权到期时,这个第三方可以找京东结算,要求京东把1000万元支付给这个第三方。

按道理来讲,这个商业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大家各取所需,没有什么问题。但这个人觉得这么搞来钱太慢,于是动起了歪脑筋。

这个所谓的歪脑筋,便是伪造了大量的京东苏宁应收款债权文书,并把这些伪造的债权,卖给了一个名叫诺亚的理财公司。

她私刻了京东和苏宁的假章,用这些假章跟自己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假合同,金额高达数百亿,让别人误以为她手里持有大量的京东和苏宁的应收款。然后,她把这些假债权卖给这个理财公司。

按照流程,这个理财公司需要到京东等现场去核实。

于是,这个人又制作了假工牌、访客证等,派人冒充京东工作人员,把理财公司的核实人员,骗到京东苏宁公司内部过道里,一顿忽悠。

再接着,她又租了服务器,搞了一个以假乱真的虚假数据库,做了一个假的京东内部供应商系统平台。里边的各种数据、账期、结算单等,一应俱全。理财公司的核实人员完美入坑,顺利上当。

再接着,当理财公司人员向京东、苏宁发送书面确认函后,她又派人跑到京东、苏宁内部,把这些EMS快递提前拦截下来,然后盖上假章,回寄给理财公司核实人员。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这个人又向负责这个项目的理财公司内部某个总监,行贿200多万元。

等这一套全部做完后,理财公司顺利上当,被骗数百亿。

同时,这个人把上面这个操作套路,重复几遍,又从别的证券和信托公司,骗了数百亿。总计加起来,大概骗了有300多亿。

她拿了这些钱后,本来想去A股套利。想着在A股赚到钱后,再把骗的钱还给人家。但没曾想,她在A股亏的裤衩都快没了。于是,最后东窗事发,人被抓了起来并被判刑。

上面所述,是对一个名为“深蓝财经”的公众号中报道内容,所做的归纳总结。

这个故事的核心逻辑是,300亿资金中的相当部分,可能无法追回,因为已经在A股中被亏掉了。事情都是罗静干的,跟这些理财、证券、信托公司本身,没有太大关系。其中有些小喽啰也收了钱,该进去则进去,该判刑则判刑。

京东、苏宁莫名背锅。

看完这个故事,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罗静是香港人,干了这么惊天动地的违法犯罪事宜,为什么不提前跑路?

2、这些资金量无比雄厚的理财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在做这么大额的交易之前,为什么不提前跟京东、苏宁内部认识的人,沟通确认一下?

3、这么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仅凭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办到?且办的如此天衣无缝,在暴雷之前没有任何人发现?

姑且不说罗静是香港人的身份问题,大家可以看一下贾跃亭,人家在略微感觉不对劲的时候,便下周再见了。罗静作为香港人,想要再见的话,比贾跃亭容易很多。

她干的事,也比贾跃亭严重很多。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贾跃亭有点类似擦边。搞出这么大的一个窟窿,你要是说完全没问题,不太容易,但也不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但从上面报道内容来看,罗静则属于赤裸裸的犯罪。

伪造公章,伪造合同,伪造债权,骗取数百亿资金。只要是个正常人,便知道这属于严重犯罪行为。

但她没跑。

这不但让人感觉违反常识,而且不符合人设逻辑。

从上面报道内容来看,她属于典型的高智商精英式犯罪。凭一己之力,把几大巨头耍的团团转,骗取金额高达300多亿,让人不得不感到惊叹。但是,她居然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这么聪明的人,唯独没有想到如何脱身,让人感到奇怪。

而且,对于诺亚这些操盘巨额资金的专业理财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来讲,它们在购买高达数百亿的债权时,难道不跟京东、苏宁这些公司内部认识的人,沟通核实一下吗?

在审核合同的时候,难道不跟京东苏宁的法务、财务沟通?修改合同条款的时候,难道不跟京东苏宁的法务对战一番?前去上门沟通的时候,难道不跟对方至少副总级别人员见面,只是在过道里沟通一番,就OK了?

即便贿赂了某个总监,要知道,像这种高达数百亿的交易额,项目总监有决策权吗?

大家见过有哪个公司会把数百亿资金的交易决策权,交给一个项目总监的?

而有钱人的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如果想要核实,哪怕自己不直接认识对方公司的人,通过一些七七八八的关系,应该也能找到对方公司内部的人进行核实。

另外讲一个观点。

虽然我们的大A股广受诟病,但那是针对小散户而言。如果是一个大庄家,几百亿的资金砸进去,难道一点水花都没有吗?

就好比电影《西虹市首富》中演绎的那样,数10亿资金砸进去,夕阳股都能被拉起来。

当然,电影是电影,不一定完全代表现实。不过,电影中只有10亿,而现实中可是有300亿,是电影中假设资金量的30倍。

导演也不敢这么演哈。

回到这个故事逻辑闭环上来。

这个故事逻辑闭环大致是:投资者给了这些理财证券信托公司300亿,这些公司在拿到300亿后,被一个叫罗静的人给骗走了。骗子在骗到钱后,拿到A股一通炒,赔了好几十亿。骗子在赔钱后,没跑路,被抓了起来,并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只剩一众投资者在风中凌乱。

从资金链走向来看,大致是这样的:

一众投资者给了这些理财证券公司,大约300亿元资金。这300亿元资金随后被罗静骗走。罗静把这些钱投入到了股市中,随后蒸发了大约80多亿。然后,罗静被捕判刑,投资者损失80多亿。

而由于这80多亿是在股市中蒸发的,警方不可能追赃,没了便是没了。

当然,现在这些理财证券公司在跟京东、苏宁打官司,要求京东、苏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赔偿这些损失。官司还没打完,暂时没有结果。

我不是对这个故事内容感到惊奇,而是感到有些奇怪,觉得不符合现实逻辑。当然,也没有什么证据,只是按照现有报道内容随便聊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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