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虚增营收领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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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假记载终被处罚

11月26日,百亿矿业龙头国城矿业披露公告称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2022年2月,国城矿业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分别与上海贸远实业和上海乐勒实业签订《锌锭购销合同》进行点价交易。

但是国城矿业对天津国瑞上述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一季报虚增营收1.02亿元;2022年半年报虚增营收1.83亿元;2022年三季报虚增营收3.11亿元,占到当期营收的22.73%、17.64%和21.15%。证监会对国城矿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40万至90万元不等。

二、两月前已收警示函

针对此事,国城矿业两个月前就收到重庆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年4月24日,国城矿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决定对部分贸易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据此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同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其中,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76亿元,调减2022年1-6月营业成本1.76亿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该部分贸易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国城矿业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

业绩方面,国城矿业连年亏损,2022年营收和净利润均下滑,进入2023年开始转为亏损,2023年三季度净亏损为273.97万元,另外公司股价也呈现下跌趋势。

三、投资者可维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自被立案之后已收到不少投资者的索赔报名,目前正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立案中。

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律师费用为实际获赔后按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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