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的继承和发展唯物主义,彻底完成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构建新时代的天道观(一)

从文明交流与融合的角度来看,在近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中华文明从西方文明中学习和吸收了两大成果,一个是科学,一个是马克思主义,从而发展出了我们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从内容上讲,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其中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又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相互关联统一的组成部分,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根本。

众所周知,在近代西强东弱的形势下,自从马克思唯物主义传入中国之后,就反客为主,取代了我们中华文明自古以来的“天道观”、“天命观”等哲学观,成为了当代中国人的基本哲学认识。

在近代历史的发展和社会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并以此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相继取得了革命胜利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功。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原理也成为了我们心目中“科学的真理”,占据了我们哲学认识的主导地位,成为我们看待其他问题的标准、原则和方法。我们要求自己自觉的运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和分析现实世界中遇到的问题,反对马克思唯物主义所反对的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这是当今我们中国思想界的一个基本状况。

但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真的就是颠扑不破的、绝对的客观真理吗?

恐怕不是的,这只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误解。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关于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任何特定的具体的真理,其真理性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是两者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指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包含有无限的绝对真理的组成部分。相对性是指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其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其正确程度也总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事物近似正确即相对正确的反映。

人类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不断的从相对性真理走向绝对性真理,接近绝对性真理的过程。毛主席曾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5页)。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9世纪40年代所创立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马克思主义这个对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的认识,对马克思主义本身来说自然也是成立的,包括它的唯物主义哲学原理部分。

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对它的唯物主义都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混淆了科学定理和哲学原理的区别,过度的强调了它的科学性,从而把唯物主义当成科学真理来看待,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它哲学原理的本质,进而认为它是不可被推翻的。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真理与谬误的认识告诉我们,真理与谬误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两者既是对立的,也会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任何具体的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条件内才能成立的,超出这个范围(包括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失去这个特定条件他就会变成谬误。列宁说过:“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的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应的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得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2页。》)

相比过去儒家或是宗教主导人们认识的历史时期,当今时代是科学大发展且占据人们认识的主导地位的时代。科学的影响早已超出它本身自然科学的范围,辐射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包括其他不同的学科,比如哲学或是经济学等。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就受到科学的很大影响,而且马克思主义也一直以科学性来标榜自己。但是哲学和科学之所以是两门不同的学科,而没有融合为一个,还是因为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的。虽然两者都具有对世界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哲学中包含有科学性,自然科学家也必然会受到某种哲学的支配,但无论是两者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运用的思维等等,都具有显而易见的不同,比如在思维的运用是上科学采用纯粹理性的逻辑思维方法,哲学既有理性思维的运用,也有感觉、感受等感性体验的考察;科学是对客观自然世界某个局部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和确定性的精确描述和表达,哲学是对包括主观世界在内的整个世界的认识,既具有如辩证法那般对世界发展变化规律性的描述,也具有一般意义上对现实社会客观经验的总结。这些因素的不同最终形成了科学定理和哲学原理其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区别。

科学定理和哲学原理的真理性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科学定理一旦被证明为客观真理,其本身的真理性是完备的,绝对的,无需修改且不可推翻的。所以科学对一个研究对象完成研究之后就无需再进行二次研究,一个问题被解决之后就不再是问题了。而哲学原理即使被社会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之后,它的真理性也是不完备的,相对的,日后有可能是需要不断的改进的。这是因为哲学的研究对象都是世界、社会、思维等整体性的事物,而且这些事物都是复杂多元且不断发展的,哲学研究虽然没有像科学研究那样把研究对象做确定性的前置条件的预设,但是在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多元复杂事物本身所呈现的状态和人们的认识能力和观察的角度总是相对的,不完全的,所以在实际上每种哲学理论的产生也都是有着未知的前置条件的,而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认识的增长,人们对原来研究过的同一种事物的再次研究,就会得出比原来更深刻和更完善的认识。所以哲学认识的对象需要反复的认识与研究,反复的认识与实践。毛主席说过:“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毛泽东选集》2版,第一卷,293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

其二,科学理论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它所适应的空间范围或是其他如温度等条件范围上是相对的,有限的,而在时间范围上的绝对的,无限的。就是说它一旦被证明为真理,就永远是真理,不会有被推翻的一天。

而哲学理论于此有所不同。哲学中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从现实中总结抽象出来的规律,不像科学真理那样指向的是客观世界某个特定的问题,在现实世界没有具体的特定的指向,具有超时空的特点。以当今人们的认识来说,它似乎是适用于任何领域的,无论是宏观的微观的,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空间范围中还是时间范围中,它的适用性都是绝对的。但是具体到哲学理论中基于对现实世界的认识而形成的具体的观点和看法,其正确性不论是在空间范围上还是在时间范围上或是其他范围上都是相对的,有限的。

世界是多元复杂且不断发展的,它不仅在横向上具有各种不同的领域、组成部分等,而且在纵向上也是具有各个不同的发展历史阶段的。处于特定的历史时空中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所形成的哲学观点,总是会受到自身的现实角度和价值取向的立场和历史发展的局等因素的影响,从而自然就会限制了从更多元的全面的角度形成对世界的认识,但是人们又总是会把自己认识的世界的样子描述为整个世界的样子,从而把具体夸大为全部。包括运用辩证法所得出的认识,超出了它适用的空间和时间等范围时,自然也会变成错误的,因为社会中一组对立的矛盾体的矛盾运动随着历史的发展会呈现出以对立性为主导和以统一性为主导或是发展与消亡的不同的状态,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也会相互的转化,以及局部特殊性矛盾和整体普遍性矛盾的差异等等。比如以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为例,在过去的革命时期两者的矛盾运动以对立性斗争性为主导,而在当今和平建设时期两者的矛盾运动则以同一性为主导,两者的相互协作成为共识,两者的界限也被大大的打破,相互之间可以形成流动和转化。再比如说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核心观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对理性的人来说,它是相对正确的,但对感性的人来说,它就不那么正确了。或者说对明智的人来说它是正确的,但是对愚蠢的人来说,它就是错误的。例如“台独”和“港独”分子等,现实客观世界的发展似乎不能阻止他们的愚蠢,也就决定不了他们的认识。

以整个马克思主义来说,在一个半多世纪的时间里,马克思主义本身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且修正自己的观点的。同时从空间范围上或者说从民族和国家的范围上来说,到现在为止,马克思主义基本上最终只有在我们中国获得了成功。

所以总的来说,科学定理和哲学原理的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马克思主义一直强调它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就使人忽视了它哲学的本质,进而把它当科学真理来看待,从而放大了对它真理的绝对性的认识,减弱了对它真理的相对性的认识。

纵观人类有史以来的历史,还没有任何一种哲学理论,是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永远的绝对正确下去的,反而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前一种理论不断的被后来者所批判,被批判的继承与发展。这是人类哲学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本身对真理的绝对性于相对性的辩证关系的认识也可以表明这一点的。

不论从西方文明唯物与唯心的角度来说,还是我们中华文明的自然天道观与天命观的角度来讲,人们的哲学认识都是在两者的相互对立与继承,批判与发展的矛盾运动中不断的前进与发展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虽然讲辩证法,但是它的辩证法从属于它的唯物观,其本质上还是唯物主义,自然的就会反对唯心主义。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没能把辩证法坚持到底,认识到唯物观与唯心观,正是人类哲学认识中的一对矛盾体,人类的哲学认识正是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前进的,进而马克思主义自然也就没有跳出这一对矛盾体本身相互对立的局限,站在两者统一的高度上来看待两者对立的问题。

 

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人们认识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马克思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大众谋幸福以及为全人类谋发展的立场和坚持追求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理想和精神永垂不朽,但是这不代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就是绝对正确的。

 

一: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来说,有些社会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和观点并不完全一致。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近代以来我们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使我们相信,马克思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增长,同样也有一些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表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有些观点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完整的,包括它的唯物观。举例说明。

1: 马克思主义从19世界40年代诞生至今,已有170年左右的时间了。一百多年的社会实践,已经成为了一个历史事实。在这170年的时间里,坚持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结果,和与马克思主义所反对的坚持有神论的宗教的发展结果,表明马克思唯物主义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并没有自然科学那种对现实客观世界无可辩驳的解释力和说服力,从而将宗教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当中彻底的清扫出去。反而近些年源自西方的持一神论的宗教在我国不断的发展壮大,给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问题。

2:今年刚刚过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3月11日的会仪议程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增加了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去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确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也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根据我国近代以来社会历史的发展实践,所做出的重大判断和认识。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定性力量。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经济基础是绝定性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显然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观点与我们十九大的判断和我们建国以来的社会发展历史中经济与政治的相互关系的发展事实是不相符的。

同时,当今世界的发展以及可预期的未来表明,西方资本主义和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似乎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共同存在于世界上,那么在生产力水平相同的情况下,何以西方社会就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而我们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到底哪个是决定性因素,那个起反作用?

3:唯心史观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的思想动机或精神力量。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马克思主义批判唯心史观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从而陷入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根本否认了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根本否认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但是在我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在现实客观社会条件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为我们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最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成立了新中国。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了了许多可歌可泣、勇于牺牲自我的革命英雄。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定义共产党人的这种革命精神,以及它在这段历史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它是社会发展中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还是对客观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思想动机或精神力量都归结为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那么如何解释人们为公与为私的价值取向的区别,如何解释利义与道义的区别,如何解释人们时常感受到的“伟大”、“崇高”等自身的精神体验,以及受到这种精神力量感召而产生的超出现实利益追求乃至牺牲自我的行为和活动?

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为公与为私两种价值观的对立,模糊了两者的本质不同,都归结于物质和经济利益追求,这恰恰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价值立场和理想追求是有所矛盾的。

4:众所周知,我们中华民族有史可查的发展历史包括尧舜禹等上古历史,夏商周三个奴隶制王朝,秦汉等大小几十个封建王朝,乃至当代中国。那么对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事实,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我国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等我国社会形态更替的发展历史具有较强的,乃至无可辩驳的解释力和说服力,但是对同一社会形态中特别是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和王朝的轮回更替的解释并没有那么的令人信服,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种唯物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线性历史发展观,对于在同一社会形态中产生的政治王朝周期性轮回更替现象,则不具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力。我们俗语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西方也有“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的谚语。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发展,而是在线性发展之中包含有周期性发展,就如一年中包含了12个月,一个月包含了30天左右一样。整个人类绝对的永恒的历史是由一个个相对的有限的政治王朝或集团的历史组成的,人类社会历史由低到高的线性的绝对发展,是由一个个政治王朝各自的由低到高再到衰败的周期性的相对发展,反复更替接力所组成的。每一个王朝的衰落期人们总是犯下相同的错误,比如官员腐败,阶层矛盾激化,统治者昏庸无能等。为什么这个历史阶段中的王朝始终跳不出这个轮回的圈子?未来还会发生吗?马克思主义虽然论述了阶级斗争等矛盾运动的曲折性,复杂性甚至反复性,指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螺旋形前进的,比如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等,但是并没有对我国这种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大周期性,给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其二,以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为例来说,在这一历史阶段之中,每个王朝末期都会产生激烈的农民起义斗争。这些起义的产生虽然也有贫富分化,阶级矛盾加剧的原因,但是其背后更深层的原因往往是由于皇帝昏庸官员腐败等政治上的黑暗和压迫造成的,因此他们起义的原因通常都带有强烈的反抗政治压迫的因素。也就是说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中,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动的反作用,不是必然的起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也是会起到阻碍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这既表明经济基础决定不了上层建筑,也与马克思主义认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最基本的矛盾,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的认识是不相符的。

同时,因为这种农民起义和王朝的更替虽然带有革命的形式,但它没有改变生产关系的本质,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这种阶级斗争不属于社会革命;又因为它是社会底层自下而上的反抗斗争,自然也不属于社会改革,只能以地主和农民的阶级矛盾斗争来笼统的解释这一现象,没有像对社会革命和改革那样对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给出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那样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观点虽然也能部分说明这一现象,但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是,在每一次的农民起义和王朝的更替时期,由阶级矛盾引起的农民起义斗争,都会迅速的超出阶级斗争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范畴,转变成不同的政治集团争夺社会最高主导权的纯粹的政治斗争,从而造成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一些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的失传,等一系列的社会灾难性后果。怎么解释这一历史现象?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对此也没有给出足以令人信服的解释。

 

二:从思维逻辑和辩证法的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的有些观点是自相矛盾,有些是不够严谨和完整的。

1,:关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这一哲学最基本的问题,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仔细分析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表述,就会发现它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首先,既然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那么意识又何以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意识的这个能动的反作用力从何而来?这与前面物质决定意识的表述是相矛盾的,是不符合逻辑的。然后,如果按照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来认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和意识应该是对等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而没有明确的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只是会有那个是主要方面那个是次要方面的问题。所以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对这个问题的表述,仍然只是对现实世界客观经验的总结,而不属于对客观规律的精确表达。

另外,现实社会的事实表明,客观物质只能决定人的主观意识的理性认识和选择,不能完全决定人的主观意识的感性认识和选择。比如我们常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人的主观意识是感性和理性的对立统一,而马克思主义只考察了人的理性的一面,忽略了人的感性的一面。

2:在论证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时,马克思说:“人们的意识取决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8页。)

     但是,一个事实是,一个完整的人是客观实体和主观意识的统一,没了客观实体,这个人自然就不存在了,但是同样的没了主观意识而只有客观实体的话,也不能说这个人仍然就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说失去自我意识的“植物人”,我们还能说原来的那个鲜活的人还是客观存在的吗?再进一步说,一个人死了,但是他的客观物质实体还在,那我们能说这个人还是存在的吗?当然是不能的。

     如此再来看马克思主义说的这个原理,我们反过来说人们的存在取决于人们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正确的,如此可以说就把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这个原理就否定了。如来一来马克思主义所谓的给一切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否定了的说法,也就不存在了。

同时,人处于现实社会中,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相矛盾时,就是个人在客观条件下必须做出抉择的时候。此时人的主观抉择,取决于人对客观环境的认识水平、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平等主观因素,而不是简单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比如我们俗语说:“无知者无畏”,“利欲熏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等等。

     3: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的精神力量;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性,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永恒不变的道德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的这种认识,偏重于从客观的角度论述在现实社会没有永恒的绝对的具体的道德标准,但是没有认识到从主观的角度来说,人类社会对真善美的追求,以及孝、仁义、诚信等道德观念是永恒的、绝对的,不可能转变为假恶丑等反面的追求。人类的道德是相对的具体的客观标准和永恒的绝对的主观追求的统一。

     4:马克思主义认识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都是有客观规律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忽略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同样的也具有无规律性的一面。比如物理上的布朗运动,生物学上的基因突变,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偶然性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世界的变化发展既有规律性的一面,也有无规律性的一面,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和无规律性同样都是普遍存在的且相互联系的,世界的发展与变化是规律性与无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规律性是世界稳定性的基础,无规律性是世界发展变化的基础,只有规律性的世界是只有稳定性有变化而没有发展的,而只有无规律性的世界是一个没有稳定性只有变化而无所谓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论述了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论述了人在实践中可以能动的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性,忽略了人只能被动应对事物变化发展的无规律性,以及两者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并不是科学真理,从而不可被推翻的。而要彻底的推翻它的唯物观,如文中所述把唯物观和唯心观对立的统一起来,首先还是要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哲学上重大的基本问题——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出发,从新论证两者的辩证关系。同时也批判的继承与发展传统文化,以辩证法和阴阳观为基础,把马克思主义和传统文化彻底的融合起来,完成马克思主义彻底的中国化,构建出我们中华文明新时代的天道观和哲学体系。这些想法在接下来的几篇文章中再做论述,本文先到此结束。受本人能力所限,谬误与不足之处,还请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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