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何以成为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

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制本主义“三座大山”,彻底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时光流转,进入21世纪以来,住房、教育与医疗又成为压在人民群众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成为中国社会最突出的三大民生难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追求高质量美好生活不得不面对的三大难关。尤其是被人为持续推高的高房价,直接导致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难以稳妥解决,不仅掏空了他们的钱包,而且预支了未来的美好生活。

衣食住行是民生最基本的需求,住房是百姓生活最基本的必需品之一。所谓安居乐业,没有安居,何来乐业?发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住房制度改革,本意和初衷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的问题,然而,在“制造”了一大批亿万富豪、千万富豪之后,不断翻番持续推高的商品房价格却成为百姓购买住房的沉重负担,更甚至于成为压在百姓头顶的一座大山,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住房竟然成为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呢?

回顾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才能找出问题的成因。

新中国成立后直至1978年近30年间,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在住房建设上的投入累计仅374亿元,年人均住房投资不足10元,因此,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房分配主要依据工龄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具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倾向,其中存在的“拉关系走后门”造成的不公平问题往往引发群众不满,激发干群矛盾。同时,住房分配制度往往将职工和单位紧紧捆绑在一起,职工一旦离开工作单位就意味着要上交住房,因此也制约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由于职工收入普遍很低,国家长期实行低租金政策,既难以保证现有住房的维护修缮,也无法获得新建住房资金;一边是亟须改善的住房状况,一边是压力巨大的财政负担,不管如何抉择,总是捉襟见肘,举步维艰。广大群众在解决住房问题上普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1978年,随着下乡知青大量回城,进一步加剧了城镇住房的紧张程度,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在住房建设上投入不足,欠账太多,改革开放前夕,全国190个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仅3.6平方米,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的47.5%。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比1949年少了0.9平方米,三代同堂全家老小共挤一间住房的情形并不少见。存量房中还存在大量危房和棚户区,住房质量较差。许多闻名中外的专家学者的住房问题也难以妥善解决。当时,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胡乔木曾专门给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写信,请求为顾颉刚、蔡仪等著名学者解决全家蜗居困难。著名学者钱钟书和杨绛夫妇在学部办公室住了将近3年,其南北二墙各有一条大裂缝。城镇住房问题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住房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在关注和思考住房问题。1978年9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住宅建设会议,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传达了邓小平关于解决住房问题的指示。邓小平指出:“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这方面潜力不小。”邓小平的指示,石破天惊打开了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思路。

1978年10月20日上午,邓小平在北京视察新建的几十栋公寓住宅楼时,希望能用积蓄替儿子买套房子。随行的国家建委副主任张百发回忆,邓小平先是“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当时现场的同志没有人敢回答”邓小平又“自言自答说,如果房子算商品,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我的其他孩子不需要照顾,只有这个朴方,是因为我致残的,我需要照顾他”。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谈国家长期规划问题。在谈到建筑业和住宅问题时,邓小平作了重要指示:“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地位。与此相联系,建筑业发展起来,就可以解决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就可以多盖房,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城镇居民可以购买房子,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旧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这就是邓小平《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1980年4月13日,在全国基本建设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向大会传达了邓小平的指示精神,与会人员犹如醍醐灌顶,一时茅塞顿开。会后,邓小平的指示精神迅速传遍全国各地。1980年6月,国务院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正式提出住房商品化制度。1984年5月15日,邓小平《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一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显著位置发表,标志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大幕。

1986年,国务院成立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国务院办公厅领导下,进行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指导工作。1988年1月15日至18日,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陈俊生宣布:“住房制度改革从现在起正式列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并在全国分期分批展开。”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以“国发〔1998〕11号”印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政策,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试点阶段。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住房商品化,在增加职工工资的基础上提高房租,并鼓励职工买房。不久,我国揪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

1998年是中国住房制度变化的分水岭,福利分房被彻底终结,中国全面进入商品房时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与发展,民营资本大举进入,“地王”屡创新记录,商品房价格轮番上涨,造就了一批批亿万富豪,涌现出一个又一个“造富神话”,一个个地产大鳄风生水起,兴风作浪。一些大都市的商品房价格动辄每平方米数万乃至十几万,一套房子动辄数百万乃至上千万,而“楼王”更是天价。在风起云涌的市场大潮中,普通百姓望房兴叹,无力回天,蜗居成为低收入群体的常态。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推出,商品房价格趋向稳定,然而,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普通百姓仍然买不起、住不起。

具体来讲,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大概历经了五个阶段:

1978年至1987年,开始启动城镇福利住房制度改革。20世纪8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出售公房试点、民建公助建房试点到提租补贴试点的探索。1980年,深圳首开收取土地使用费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1981年,国家推行城镇住房全价出售政策。1982年,在城市里开始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各承担房价1/3的“三三制”补贴售房政策,后因阻力被叫停。1985年至1986年,开始推行住房“提租补贴”政策。1987年11月,开启了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12月,深圳首次敲响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槌”。

1988年至1997年,“福利房”与商品房双轨制与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曾经尝试借鉴新加坡的“组屋”模式。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城镇分期分批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以提房租和增工资的方式鼓励职工买房。1991年5月,上海首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向各地推行。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0月,国务院转批《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然而从1994年起,又逐步引进香港预售商品房制度。1996年8月,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推动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

1998年至2003年,福利分房终止,住房开始全面商品化,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1998年3月,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提出,“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一律改为商品化”。当年7月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彻底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由此市场化、商品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词,开启了住房市场化的进程。1999年3月,国务院颁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随着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造富神话”开始上演。2002年,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政府依靠收紧土地与信贷政策进行周期性调控。200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房地产视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日渐爆发。

2004年至2015年,国家对房地产展开密集调控,开始重视保障住房建设工作。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老国八条”),首次将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升至国家层面,推行对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的地方政府行政问责。此后,“国六条”、“新国八条”、“国十五条”等各类调控政策相继出台,“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成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措施,“宽松—上涨—调控—暂停”的循环模式逐渐形成,每一轮调控之后房价就会飞速上升。对于房地产商来说,“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逐渐固化为整个行业的标配。2007年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正式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提升为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2010年,中国的房价疯狂上涨,楼市地王月月出,各领风骚十几天。2013年12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为统一的公共租赁房。随着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城市人口快速增长,购房需求日益旺盛,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房价轮番暴涨,房地产大鳄屡屡兴风作浪。“地王”屡创新高,卖地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2016年至今,住房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2016年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当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当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和调控的根本遵循,并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7年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转折年。当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开始探索新型住房保障体系。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019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房住不炒”政策深得人心。

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其间历经许多波折。商品房制度的推行与发展,的确改善了我国城镇居民的居住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2020年,中国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达41.76平方米,其中城市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36.5平方米。由于房地产商与炒房客的大肆炒作,再加上“土地财政”的推波助澜,商品房价格迅猛飙升,居高不下,众多百姓为改善住房条件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与此相反,房地产商与炒房客却在住房市场上呼风唤雨,遥相呼应,赚得盆满钵满,腰包鼓胀,数钱数到手软筋麻。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三十余年间,股市、互联网、金融保险与房地产,是“制造”亿万富豪的四大领域。

住房为什么会成为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依据个人分析,大略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背离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教导,是导致房地产市场野马奔驰、房价疯涨的根本原因。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发端于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伟大构想,也得力于邓公的大力推动。邓公于1978年9月和1980年4月的两次重要指示,打破了陈旧僵化的落后观念,提出了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新思路。1978年10月,邓公在视察北京新建的几十栋公寓住宅楼时,向随行的国家建委副主任张百发提出,希望能用积蓄给儿子邓朴方买套房子。1978年11月,邓公出访新加坡,看到发达繁荣的新加坡,首先提出想要看一看新加坡居民的居住环境。邓公的目标是居民的普通住宅,碍于安全问题,只好退而求其次,前往新加坡住房和发展局员工家里考察,仔细看了房间里的每个地方。在新加坡住房和发展局听取新加坡公共住房计划的介绍后,邓公登上办公大厦楼顶,瞭望周围一幢幢新建成的公共住房,称赞新加坡在解决住房方面的努力与成就。由此可见,邓公关注的是如何解决普通群众的住房问题,将民生放在首位。邓公提出“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是真正为百姓着想,为人民谋利益。他提出重视和发展建筑业,目的是解决就业和住房问题。1981年2月,邓公在为英国培格曼出版公司出版的《邓小平文集》英文版写的序言中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正显示了一个伟大的革命家的胸怀,表达了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心声。回顾邓公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两次指示,再看看国内房地产市场屡屡兴起的“造富神话”与百姓望房兴叹的状况,不得不说,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已经走偏了,严重背离了邓公当年的教导,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正是导致住房成为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的根本原因。追根究底,追本溯源,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本意和初衷是动员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力量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的问题,决不是要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制造一批恬不知耻的亿万富豪。2016年底开始确立的“房住不炒”的理念和政策,正是对过去已经走偏的住房政策的纠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任重而道远。

二、引入香港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放弃借鉴新加坡的组屋模式,是导致房地产市场乱马奔腾、房价飙升的直接原因。

新加坡实行“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住房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廉租房—廉价房—改善性组屋—私人住宅”多层次阶梯型住房供应体系。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属下的住房和发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开发建设的公共住房。新加坡政府鼓励中低收入阶层购买组屋,解决了多数人的居住问题。

香港的房地产开发采用市场主导模式,政府通过拍卖方式把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以土地为抵押办理银行贷款,用货款建设房屋;在房屋尚未完全建成之前,开发商已经通过按揭方式高价将房子卖给购房者。香港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弊端十分严重,高地价、高房价是其显著特征,是世界上房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因此 香港普通居民住房非常狭小,四口之家的住房面积一般在30平方米左右,底层百姓甚至居住在更狭小的“棺材房”或“鸽子笼”里。

1978年邓小平出访新加坡时特意提出参观新加坡的普通住房,其中大有深意。当初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时,我国曾经参照和效仿新加坡的组屋模式。1991年起,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体系,其构想是最低收入家庭可承租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以市场价购租商品房,分层次解决不同的住房需求。这一套住房制度设计,很明显有新加坡模式的影响。当时起草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时,曾经认为最合理的房价收入比是4到6倍之间,符合普遍的国际惯例。然而,自1994年引入香港预售商品房制度后,为住房制度改革埋下了祸根,1998年全面推行商品房以后,市场化、商品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逐渐抛弃了新加坡模式,背离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初衷。随着民营资本大量涌入房地产市场,“炒楼花”成为房地产商的拿手好戏,“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开发经营模式得以绑架并套牢银行、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形成了房地产市场的奇特景观:一方面是资本家挖空心思翻云覆雨兴风作浪巧取豪夺又当又立毫无下限贪得无厌攫取暴利;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忙着竞拍土地获取巨额收入而沾沾自喜自鸣得意喜出望外自得其乐;一方面是普通百姓面对房价飞涨而唉声叹气束手无策无可奈何无望挣扎;许多国有企业也趁机进军房地产市场推波助澜呼风唤雨分一杯羹自以为荣。“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是调控的永恒主题,虽然调控政策看似招数迭出五色斑斓五彩缤纷却中看不中用,而调控往往成为地价房价飞涨的前奏,“宽松—上涨—调控—暂停”的循环模式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常态。看一看“富豪榜”上那些身价数十亿数百亿乃至上千亿的资本家,哪一个不是一副贪婪无度欲壑难填的饕餮嘴脸?哪一个不是肆无忌惮吸取百姓血汗的狂蟒巨兽?众多升斗小民进入虎啸狼号群魔乱舞群狮争霸的房地产市场,不正是待宰的羔羊吗?

三、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助推土地价格不断升高,直接导致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飙升不止。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制度。自土地市场放开以来,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按照《土地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由于招拍挂制度往往受到人为因素影响,难以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再加上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存在差异,往往给予开放商不同的优惠待遇,因此,招拍挂制度也会产生影响社会公平的弊端。由于分税制的实施,地方政府普遍财力紧张,“土地财政”就成为普遍现象,许多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通过出让土地满足财政需求。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通过招拍挂出让给开放商,土地价格就会翻几番。在许多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欠发达地区由于没有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现行房地产税费政策下,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必然大大刺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土地财政”助推房价持续飙升。在商品房的价格构成中,地价往往占到房价的50%以上。开放商参加竞拍拿到土地,通过银行贷款建设商品房,再通过“炒楼花”的方式出售住房,将高昂地价、贷款利息、利润、税收等全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四、由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导致房屋持有成本很低,炒房客趁机兴风作浪,与房地产开放商遥相呼应,制造商品房虚假紧张状况,持续推高房价。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税赋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一方面用免税、抵税的手段鼓励居民购房自住自用;一方面采用累进税率征收房屋空置税、房产税、交易税等,通过各种“惩罚性税收”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与此相反,我国现有涉及房屋的税收体系还很不完善,房产税至今尚未落地,导致目前住房的购入成本很高而持有成本极低的状况。与房价上涨收益相比,我国住房的持有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上,我国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房地产市场,而不是采取税收调控的方式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炒房动机和行为因此很难遏制炒房行为和房屋空置浪费现象。因为行政手段往往是短期的暴风雨式的,来得快也去得快,水过地皮湿,难以发挥持久的调控作用,难以真正控制房价的飞速上涨。因此,最终的结果是炒房客与开放商攫取暴利,普通百姓被迫承担高房价的沉重负担。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有限,而人口数量庞大,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每年向市场投放的土地远远不能满足百姓对住房的需求,住房市场长期维持着一个旺盛的买方市场。“物以稀为贵”,商品房的买卖过度市场化,给炒房客提供了投机取巧的机会。炒房客趁机兴风作浪,与房地产开放商遥相呼应,共同制造商品房市场的虚假紧张状况,持续推高房价,借机谋取暴利。“温州炒房团”的例子就非常典型。

之前媒体有过报道,一家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还没有几套房子涨价赚得多。有一家公司全年的经营本来是亏损的,但是恰巧几年前购买的商品房却因房价暴涨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使得公司得以扭亏为盈。这些新闻听起来是笑话,但也刺痛了许多人的心。持续飞涨的房价不仅给普通百姓带来沉重负担,也对实体经济带来创伤。

不合理的机制、不公平的市场,致使大量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我国的基尼系数长期高于0.4的警戒线,大大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表明我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比较严重。199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甚至高达0.73,位居顶端的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贫富分化已是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违规的小产权房之所以遍地开花,并且深得普通百姓拥护,恰恰说明高房价已经严重背离百姓的需求。

五、背弃住房的社会保障属性,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将房地产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官商勾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等行为推动了商品房价格的飞速上涨。

住房是民生的基本需求之一,因而住房属于社会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社会,政府应当确保住房建设能够满足所有人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需要,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作为社会公共产品,住房决不应当成为少数富人才能享有的奢侈品,不应当完全由市场机制进行调整。由于商品房既具有消费属性,又具有投资属性,如果缺少高效的管控制度体系,这种特殊的商品很容易被市场扭曲成为各类资本竞相逐利的投资工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旦商品房异化为投资工具,“物以稀为贵”就是正常的市场规律,商品房价格必然受到市场逐利行为的影响,短缺时价格飞涨,充足时价格暴跌,势必影响社会稳定秩序。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住房市场化突飞猛进,与之相关的管控制度体系却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因此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无序化现象比较突出。在这一过程中,商品房的投资属性被片面放大,导致房地产业成为地方政府追求GDP与官员创造政绩的最佳行业。许多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人宣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与地方经济发展最大、最重要的支柱产业,实际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谎言。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说,都与上下左右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有关。忽略住房的保障功能,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将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近三十年来关于房地产业认识上最大的一个误区,而这恰恰是一个常识性错误。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建筑业而不是房地产业作为产业支柱。1980年4月,邓小平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的地位。”

作为社会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不应当损害民生和其他行业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繁荣,恰恰背离了这一基本原则。在房地产业发展繁荣的背后,是普通百姓面对房价飙升而求之不得的无可奈何,是房地产业对建筑行业肆无忌惮的剥削和侵害。建筑企业垫资、拖欠建设企业工程款是房地产领域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既导致了建筑业高负债率,也衍生出拖欠工资这类顽疾,而拖欠工资的根源在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建筑企业身上。据说,在房地产业的利润分配中,房地产开发商占90%左右,包括设计、建筑等只占10%左右。也正因如此,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着严重暴利,制造了大批房地产富豪。将房地产业视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为房地产商绑架地方政府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房地产商借机谋取暴利,地方政府官员得以推动GDP上涨,积累政绩。在官商勾结的过程中,大量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亿万富豪手中,加重了贫富两极分化,严重背离住房制度改革的初衷,严重背弃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原则。

六、扭曲的土地金融推高地价和房价,将所有压力最终传导在普通百姓身上,迫使普通百姓不得不吞下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恶果。

一般地说,土地金融是以土地开发经营为目的的资金融通活动,主要是指在土地开发、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金融活动,包括征收国防费、警察费,办理贷款、存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等,开展保险、证券发行与交易等,还有各类金融机构所办理的中介业务信用活动。其主要目的是经营城市土地,促进城市发展;融通各类资金,发展农业生产。依据土地来源的不同,分为市地金融和农地金融。一般国家的土地专业金融机构大多以农业农村为对象,帮助农民经营与开发土地,促进农、林、牧、渔等各方面建设。

在我国,土地金融更多体现在市地金融方面,地方政府垄断城市土地资源,地价征收,高价售出,获得高额利润;房地产商通过竞拍获得土地,再以土地为抵押,从银行获取巨额贷款用于土地开发建设,又通过“炒楼花”(商品房预售)出售商品房回笼资金。面对百姓巨大的住房需求,地方政府拍卖有限的土地资源以推高土地价格,开放商捂盘惜售以推高商品房价格,最终,高地价、高房价导致百姓望房兴叹,直至掏空“六个口袋”、背负巨额贷款、预知未来数十年的幸福生活才能购得住房。高房价严重挤压了百姓的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企图鼓励百姓消费以扩大内需、形成国内大循环的设想难免成为空谈。为了买房子,百姓敢消费吗?买了房子,百姓还有钱消费吗?当前,年轻人不愿结婚、不愿生育甚至“躺平”回家当“全职儿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高房价带来的极其沉重的生活压力。与医疗高费用和教育高投入相比,高房价给普通人带来的压力更大、更直接、更明显。在衣食住行四个方面,影响普通中国人提高生活质量的因素惟有高昂的房价了。在剥夺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方面,高房价的影响首屈一指,居功甚伟。

房地产开放商借助土地金融,进一步绑定银行,转嫁破产倒闭的风险。截至2022年上半年,上市国有银行和股份银行涉及房地产的贷款占比多在30%以上,其中占比最高的中国银行的涉房贷款占比达到36.6%。2022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69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房地产贷款加上以房地产作押品的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余额的39%。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为7%左右,与建筑业相当;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综合财政收入的50%。此外,据说住房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60%以上,而城镇居民家庭负债率高达42%。安居乐业本是中国百姓的传统理念,百姓的美好生活与住房状况密切相关;如果不能安居,也就谈不上乐业。在当下的中国,安居乐业的理念更具有现实意义。

高房价的一个意想不到的作用是抑制了荷尔蒙的释放,阻止了年轻人结婚生育的冲动。回望五十年前轰轰烈烈的计划生育运动,真是恍若隔世,是也非也?为了阻止人们多生育,在政策宣传之外,更有效的是各种激烈的手段,“该流不流,扒房牵牛”,“该扎不扎,房倒屋塌”,类似惨烈的行为在后人看来似乎是笑话。1990年春节晚会上的小品《超生游击队》就是一例。在当下,一个高房价抑制了多少年轻人结婚生子的欲望啊!有些专家不看现实,盲人摸象,睁着眼说瞎话,为提高生育率盲目支招。多子多福本是中国人的传统理念,然而,在高房价的狙击下,传统理念不得不甘拜下风退出舞台,丁克家庭反而成为新的时髦,独身主义正在流行。

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关于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来看,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非常重要。在社会主义中国,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是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住房商品化很有必要,但是,住房完全市场化并非唯一出路,住房资本化更无必要。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公小平当年的两次指示才是正确的道路。背弃邓公小平的教导,背离社会主义的宗旨,才是造成房价居高难下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并没有完全绝迹!国家机关自不必说,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也想方设法联合房地产开放商建设住房,然后以微利价格出售给职工,其房价往往只有市场价的二分之一。豫西北某市教育局为市直教育系统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发建设的所谓“商品房”,内部售价还不到当地同类商品房价格的一半,有的购房者并非无房,因而拿到房子后就以翻一番还多的价格转售他人,凭空赚了数十万。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当官?因为当官的福利太多了呀,你想也想不到。诸如此类隐形福利分房的事情在中国并不是秘密,央企在这一方面做得更好,电建集团下属单位在郑州开发的职工住宅内部售价每平方米六千元,不及当时市场价格的一半。不仅如此,一些财大气粗的民营企业也在自己开发建设职工住宅,比如华为公司在东莞松山湖基地为员工提供3万套住房,售价仅有当地市场价的三分之一。据说美的、顺丰、京东等民营企业也在谋划兴建职工住房。这些事实充分说明,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并非商品房市场化一条路。俗话说得好:“条条大路通北京”,就是这个道理。极力鼓吹商品房市场化的专家们,不过是资本家的代言人,为虎作伥信口雌黄而已。

当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一线都市深圳正在开始一场新的住房制度改革,抛弃香港模式,以新加坡为榜样,大力提高保障性住房比例。2018年8月,深圳已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建立“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即商品房占比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住房供应结构,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至此,深圳由商品房供应为主的住房体系,开始转向以具有保障性的公共住房为主导的供应体系。

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英国评论家邓宁格的名言:“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会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它们。走私和奴隶贸易就是证据。” 从高房价的发展之路来看,其背后定然隐藏着资本家的罪恶。房地产业在中国野马狂奔几十年,实际上就是一场资本家追逐利益的盛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虽然都要遵从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但是却有本质的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家巧取豪夺的战场,一切都被商品化市场化,资本操纵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甚至凌驾于政权和法律之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途经,资本只是发展经济的媒介和工具,一切要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服务,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财富的根本原则,为人民服务决不能扭曲变成为人民币服务,社会效益永远高于经济利益,满足群众需要就是最佳的社会效益。

恒大曾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头部开发商,长期与万科、碧桂园并列前三名。前几日,恒大集团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如今,恒大的黑幕正在一步步被揭开,以房地产起家的恒大正是吞噬百姓财富的一头恶虎。随着一只只恶虎恶狼被清算,中国的房地产业必将走向一片新天地。

有理由坚信,在当下的中国,一个住房制度改革的新阶段正在徐徐拉开大幕!人人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强国正在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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