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年犯罪行为,也建议一下法律的公平的反向思考

最近,一些不受法律惩处的少年儿童犯罪让人触目惊心,但是有没有好的办法。于是我就想了,包括把中国古典和西方现代都想了,最终有了一个办法。

我们现在说是不株连,但是,父母的刑事犯罪包括失信等等,对孩子也是有影响的。大约父母这样,孩子是不是收益或者受影响,必须防着点。

依据此理,我的建议是:

凡是孩子在未收法律约束阶段出现刑事犯罪相等的重大恶行的,是不是对他们的父母也惩戒一下,包括乘车、乘机、消费、出任公职等等。养不教父之过,一个毛孩子都教不好,如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孩子受惩戒年龄后和成年后犯罪的不算)

再一个,一个成年后的孩子和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哪个受家庭父母影响大呢?

我觉得如此,无论从中国历史上的文化与伦理道德还是西方教育理论,比这现在从父母影响孩子更具有法律与道德的公平性!

一点拙见,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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