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乎上看到,某IT企业码农跳槽入新公司后被老东家起诉,因为签了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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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小编把这个帖子搬来了,我就补充完整一下。
我所说的绝不是危言耸听,昨日在知乎上看到某IT企业码农跳槽入新公司后被老东家起诉,因为他在老东家签署的竞业协议是不可以再从事任何软件业的工作,尽管他想尽办法在法庭上向法官阐述不同的it行业所运用到的基础代码一定是类似的 但是运用的场景却是不一样的,但很可惜没用法庭还是认为同属于IT大类!该码农需要赔偿 他在上个东家当中两年的收入加新公司的全部收入!示例2:汽车头部行业基层员工,由于该企业搞了全员竞业 他也签了署了类似的竞业协议。由于该员工在跳槽时与老东家搞得有些不愉快,他被执行竞业协议了。他的新东家与老东家之间相隔了若干个省份约800多公里,每次开庭他都要请假 然后奔波回去,个人在面对公司这样的团体时 是显得多么渺小。由于他只是基层员工请不起律师,自学基本上快成了半个专家了。开庭后 结结巴巴地背诵出了他学到的内容,最终还只是利用了企业竞业协议当中的一个小漏洞险胜,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大部分地区在面对关于员工违反竞业协议时的劳动仲裁 都是偏向于企业的,面对企业超时加班违规用工时 大多数是面向员工的。但后者所面临的罚款范围有限,一般也就三倍而且是由公司承担。前者却是面临原企业平均工资两年的计算收入加新公司的全部收入,比如你老东家拿1万,金东家拿了一万五 干了半年的话。你需要向老东家赔偿33万,这对于工人这个个体来讲是难以承受的!惩罚与承受能力不对等,对于工人来说 经验协议的存在就是威慑,如果执行的是扩大化的法院又能够认同这样的扩大化协议,无疑是将工人置于奴隶般的地位!
这样的情况下 我们工人的工会在哪里 我们向谁寻求帮助呢?一个扩大化的竞业协议,一个不合理的诉赔范围!一个使打工人行业积累基本上断档的操作!为什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