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铁路乘警是有执法权的,每个铁路局都有警务段,现在改革后出现了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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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6941381411951
- 感觉乘警就不像正常警察, 缺乏警察的威严和魄力。
你说的是对的,以前铁路乘警是有执法权的,每个铁路局都有警务段,隶属各个铁路局,和地方警察没有关系,专门抓列车上违纪违法的人。
可是在法律改革以后,因为要强调法律执行的属地性质,譬如一辆列车从西安出发,前往北京,列车上原来的执法权在西安铁路局警务段,由列车乘警执行,但是而列车又是移动的,在途经河南时发生了犯罪,从法律的属地观念讲,是由谁来执行法律,给罪犯取证定罪呢?
这就产生了法律的属地纠纷问题,如果是由西安铁路局执法,那在河南境内就属于跨境执法,需要取得河南当地警察机关的配合,否则在法律上不合法,在审判过程中就会产生模糊和冲突,给律师留下辩驳的空间。
于是在2000年以来的法律改革中,为了和世界接轨,强调了法律的属地原则,限制了铁路局警察段的执法追踪取证权限。现在铁路上的乘警只有维持秩序的权利,没有认定犯罪和取证的权利,他们受铁路局管辖,权力和普通保安一样,不是真正的警察,所以就没有和警察一样的权力。
如果要怪,那就怪那些制定法律的人造成了法律的漏洞,法律的僵化让跨地域行进的列车成了一个法律漏洞频频爆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