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为何会失败?
汉冶萍公司为何会失败?
或者把问题的范围再扩大一些:为什么在旧中国民族工业发展不起来?
旧中国民族工业发展不起来,有很多相同的原因。
汉冶萍生产的成本较高,在市场上竞争力不足。
生产成本高导致盈利能力差,并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正现金流,这意味着汉冶萍当时的经营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没有正现金流就需要外部持续的资金输入,而这是当时的中国不具备的条件,最终导致汉冶萍的高炉全部熄火停炉,并沦为日本的原料供应基地。
为什么汉冶萍的盈利能力差?
汉冶萍失败的直接原因是盈利能力差,现金流长期入不敷出,最终无法维持!
从1890年汉阳铁厂开工建设,到1925年汉阳铁厂和大冶铁厂高炉熄火停炉,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汉冶萍公司大部分都处于亏损之中,而且亏损金额巨大。
在汉冶萍公司维持钢铁生产的年份中,仅有少数年份有盈利。在盈利的年份,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十分有利的外部条件,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钢铁价格近10倍的上涨。
汉冶萍的短暂繁荣是在一战这一特殊背景下出现的一瞬即逝的现象。一战结束后,钢铁价格猛跌。在东京市场,汉阳一号生铁1918年市价曾高达每吨435日元,1919年降为170日元,1920年跌至119日元,1921年降至74日元,1923年更跌至64日元。在中国国内市场,钢铁价格更是一落千丈,1920~1921年,生铁每吨约40元,钢每吨约80~110元,1924年头号生铁降至31~36元,竹节钢降至55~62元。汉冶萍的战时繁荣已消散得一干二净。
1、汉冶萍的钢铁产量长期无法达到设计水平。
生产不稳定,不能达产,这是影响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
张之洞主持建设的汉阳铁厂拥有年产5万吨生铁产能和上万吨的炼钢产能。
但是投产后两座高炉的生产十分不顺,汉阳铁厂1894~1895年每年钢铁产量不到5000吨,仅有其设计产能的十分之一左右。
实际上汉阳铁厂的两座高炉在投产后的前十年一直都无法达到设计产能,在官督商办时期每年的产量也是维持在2.5万吨左右,在1903年才首次突破3万吨。
这种生产水平与两座高炉5万吨的年产能相比,实在是太低了!
焦炭供应得不到保证,高炉的建设质量差,选用的炼钢设备不合理是影响汉阳铁厂生产的主要原因。
直到萍乡煤矿建成后,汉阳铁厂的焦炭供应问题才得到解决,且成本显著低于进口焦炭和开平焦。
汉阳铁厂的改建则是1904~1908年完成的,通过改建解决了高炉的质量问题以及用平炉替换了贝塞麦转炉。
在官督商办时期汉阳铁厂建设了3号和4号高炉,两座高炉的日产量为250吨,加上最早建设的两座日产量为100吨的高炉,汉阳铁厂的炼铁从产能达到21万吨以上。
但是1910~1920年间,汉阳铁厂生铁产量最多仅有16.6万吨(1919年),仍然大大低于四座高炉的设计产能。
汉冶萍的钢铁产量长期达不到设计指标,既有原料供应的问题,也有本国技术基础薄弱的原因,此外产品销售不畅也会影响到生产。
由于缺少技术知识,汉阳铁厂在建设时付出了极大的学习成本。
首先是在汉阳铁厂建设时期未充分考虑到焦炭供应问题,这是影响钢铁生产的最大问题。
其次是订购的炼钢设备不能去除生铁中的磷元素,使得汉阳铁厂炼出的钢的质量较差,极大影响了产品的销售。
对于从英国进口的耐火材料,国内人员都不清楚合适的保存方式,这批耐火材料被放入水中导致最后无法使用。
汉阳铁厂最早两座高炉的建设质量很差,中国的工匠并不了解现代高炉的建设方式,而提供高炉设备的英国谛赛德工程师并不负责,对中国工匠缺少指导。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汉阳铁厂最初两座高炉的建设质量差,影响了后期的生产。
大冶铁厂两座大型高炉的建设则被日本工程师把持,方案设计和设备选用都不完善,不仅极大的增加了建设成本,而且影响了后期的生产。
由于我们的技术基础差,这仍然是在支付学习成本。
2、外债规模庞大,利息负担沉重,企业经营逐步被日本人控制
钢铁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建设大型钢铁企业需要巨额的资金。
汉冶萍的几个主要项目的投资规模就十分庞大:
1、官办时期建设汉阳铁厂,从1890年至1896年耗费的资金就高达560万两。这500多万两白银是张之洞东拼西凑,挪用其它项目的经费筹集的。
2、为了解决汉阳铁厂的焦炭问题,盛宣怀主持建设了萍乡煤矿。萍乡煤矿矿山工程、轮驳购置共耗银676.8万两,加上购地买山、修建铁路、地质勘探等费用,萍矿基建工程共耗银740余万两。这又是一笔巨大的投资!
3、汉阳铁厂的改扩建工程,:拆除原有的贝塞麦炼钢炉和容积10吨的小马丁炉,新建容积30吨的碱性马丁炼钢炉7座,日产量250吨的新高炉两座以及150吨的混铁炉1座等。整个工程共耗资300余万两。
4、大冶铁厂建设两座日产生铁450吨的美国固定式高炉,从1917年动工兴建到1923年2号高炉出铁,共耗资689.5万两。
仅这四项主要工程,汉冶萍公司的投资就超过了2200万两,还没有计算大量附属设施的投资。
汉冶萍的投资,除了早期张之洞筹集的560万两政府资金(改商办后需要偿还政府投资),盛宣怀成立汉冶萍公司招股获得1000万元资金,其余资金都是借贷来的,特别是从日本借了大量的贷款。
为了保持汉冶萍的扩张,在1908年至1910年,公司举借外债多达11次,债主有麦加利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华银行、礼和银行、捷成银行、华俄道胜银行、义品洋行(六合公司)、汇丰银行等。
截至1911年,汉冶萍共欠内外债务约2200万两,其中内债包括预收邮传部钢轨价款200万两,川汉铁路总公司预售款100万两以及向沪、汉各钱庄的借款等;外债则指预收日本购买生铁价款600余万元和矿石价款200余万元,以及汉冶萍向横滨正金、华俄道胜、汇丰各洋行的借款、三井洋行的纱厂押款等。
清末国内向外国的借款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商业借款,需要让渡大量的权利,甚至是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这与今天的商业借款性质完全不同。
特别是汉冶萍向日本借款都附带有苛刻条件。这些借款中,对汉冶萍危害最大的当属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为购买大冶铁矿石而预付的款项。日本正是利用这些借款,一步一步向汉冶萍公司渗透。
如此巨额债务本息使汉冶萍如牛重负,步履艰难。据统计,从官督商办之初到民国初年,汉冶萍公司支付给各银行、商号的利息以及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共达1000余万两,约占汉冶萍同期总支出的1/3。在此情况下,汉冶萍公司难以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
从辛亥革命爆发到盛宣怀逝世的不到五年时间内,汉冶萍公司历经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其时,汉冶萍财务已陷入绝境,营业收入渠道几乎全被堵塞,每月还需支付借款利息等共20余万元,三厂矿内外债务达2440.76万两。
截至1913年11月,公司仅抵押借款、预收生铁、矿石、钢轨款及其它欠款即达2534.7万两,而积欠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及其他日本银行的款项更达到天文般数字,1915年9月约达3500万日元。
此时,汉冶萍公司的经济困难已达极点。正是在内外压力之下,盛宣怀与日方签订了总额高达1500万元、长达40年的大借款,使得汉冶萍被牢牢掌握在日本人手中。
通过所谓“别合同”,日本人得以充任汉冶萍的最高顾问工程师和会计顾问,实质上掌握公司工程技术和财务全权, “公司至此,遂完全在日人控制之下。”
向日借款给公司带来的危害,概而言之,它使汉冶萍公司丧失了五大权利:即矿山采掘权、经营自主权、矿山管理权、矿石定价权和矿山所有权。此外,还殃及对汉阳铁厂的矿石供应。
截至1930年5月,公司结欠日本5060万余日元、规元390万两、洋例银82万两。公司根本无力归还这笔巨欠,只能以低价出售铁矿石和生铁偿还,1900~1937年运交日本制铁所铁矿石947万余吨,1911~1925年运交制铁所生铁78.3万余吨。汉冶萍公司最终变成了日本的经济附庸即单一供矿机构。
而日本派驻大冶铁矿的工务所则成为日本独占公司管理权的象征。
3、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内部管理成本高
汉阳铁厂最初是一家官办企业,官办企业的弊端十分严重。
汉阳铁厂和其他官办企业一样:生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讲求经济核算,官方意愿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
汉阳铁厂有一套衙门式的管理机构。湖北铁政局由湖广总督亲自领导,同时受湖北省级衙门如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粮道的节制。湖北铁政局最高行政长官称总办,而协助总办工作的有会办、提调、洋总管,下设文案、奏折、收支、矿务、郎中、翻译各办事机构或办事人,通过上述机构来管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大冶运道矿务总局)、马鞍山煤矿、兴国锰矿和李士墩煤矿、王三石煤矿、道士泱煤矿。如此庞大的官僚机构,并不适应近代大机器生产的需要。
汉阳铁厂上上下下一派衙门作风,冗员充斥,互相推诿。这些人对管理近代化工厂一窍不通,但营私舞弊却是行家里手。有人统计,铁厂官办时期所耗560余万两银中,真正用到实处的不过200余万两,“其余皆系浮费之款,于公司毫无利益”。此言虽有夸大其词之嫌,但也反映了铁厂管理上的混乱。
在转为商办以后,企业经营效率有所提高,但是贪污浪费仍然十分严重。
例如虽然汉冶萍公司和大冶铁厂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努力为冶厂创造较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但是,冶厂仍然存在偷盗等不良现象。冶厂焦炭供应本来就异常紧张,而处长兼厂巡蓝宗浩一次盗运焦炭多达200担,既反映了冶厂管理上的漏洞,也给高炉开炼带来重大影响。
盛宣怀担任公司最高领导人长达20年,其子盛恩颐又把持大权达20余年,盛氏家族成员如盛春颐、盛善怀、盛渤颐、盛铭等分别担任公司总办、稽查、冶矿矿长等要职。汉冶萍成了盛家世袭领地,而盛家则成了公司最大股东。如果说,盛宣怀对公司既立下奇功,又犯下重大过错,那盛恩颐之流对公司无寸功可言,倒是把公司引向了毁灭的深渊。不仅盛恩颐之流大量吞噬汉冶萍财产,连盛宣怀的妻子即盛恩颐的母亲庄德华也在公司沾润。
无视公司盈利情况,为管理层支付高额报酬。孙宝琦、李经方、夏偕复、盛恩颐等人除领取夫马费和薪酬外,每年还可得到不菲“酬劳”。如加上他们各自领取的夫马费、薪酬以及年终的红利等,各自收入都是惊人的数字。
各厂(矿)长、所长、处长、股长的收入也极可观。在层层盘剥下,汉冶萍内部矛盾不断激化,更谈不上有何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
汉冶萍公司就如一块肥肉,内部的人总是找机会咬上一口,而完全不顾企业的经营情况,更不在意企业的发展前景。
4、没有国内市场保护,需要直面外国企业的竞争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多个不平等条约,中国逐步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内河航运权等多项主权,国内企业的发展无法受到关税的保护,不得不直面西方列强企业的竞争。
各国通常对进口钢铁实行重税政策,以保护本国钢铁业。但是中国的关税政策不仅不能保护企业的本国市场,出口反而被征收重税。
“中国不但不能加重,且并值百抽五之轻税亦豁免”,而对于“华铁出口则重征之”。
除了以上原因外,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导致国内秩序混乱,国内缺乏铁路等现代基础设施,国内缺少成熟的金融市场,资产阶级的软弱等等也是导致汉冶萍失败的原因。
汉冶萍的失败多方面的因素导致的,在旧中国这些条件都没有希望能够得到改变。
这也是从清末到民国本国工业发展不起来的原因,中国也越来越衰弱,知道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
总结
在导致汉冶萍失败的诸多原因中,技术落后都不是主要原因。
在旧中国,有太多外部因素能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这些因素都不是企业能够掌控的。
例如最大的外部因素——国防安全,日本的入侵导致汉阳铁厂被完全拆毁。此外,关税主权、基础设施水平、国内商业环境和治安环境等也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因素。
不论是在清朝末年还是在民国时期,在如此恶劣的外部条件下,企业不仅仅需要考虑技术和市场竞争问题,还要随时面临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
资本不足、国内基础设施落后、缺乏配套产业链、外国企业倾销、企业制度不成熟、缺少国内金融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都要远远超过技术和设备因素。
汉冶萍公司是中国近代工业开端的重要代表,是中国发展近代工业的重要尝试。我们技术落后需要付出巨大的学习成本,但是旧中国恶劣的环境使得我们连交学费的机会都没有。
中国真正的大规模工业化始于新中国,新中国的成立才使得我们有条件学习技术、发展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