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人如果想做数字游民,不妨参考六神磊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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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数字游民,如果换个说法, 就是网络零工——这跟以前那种在市场周边摆个牌子,写“瓦工、木工、电工”,然后等人到面前谈价的行为本质上没多少区别。
以前的农民工这么干,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和社会条件限制,他们只能找到这类工作,也基本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找工作。但是这种工作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如今,大多数的数字游民虽然是在靠电脑工作,的确是比农民工光鲜和轻松一点,但事情是差不多的。
要判断自己是否能做“数字游民”,当年六神磊磊在辞去新华社的工作专门做公众号之前,曾经有过一个想法,那就是给自己一年时间,然后按当下全家的消费标准,看能不能挣出5年的钱来。如果能的话,那么他就等于给自己多挣出来了4年时间——这4年时间,够他想清楚以后要做什么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设定了一个前提,就是不降低生活质量,这其实才是一种做自由职业的底气。而且,更高的标准,实际上也是对能力和潜力的更高要求。
开头之所以说很多人的“自由职业”与之前的民工区别不大,是因为这类工作通常都非常散碎,很少有不可替代性,而且弗兰克扬也提到了重要的一点,大企业更习惯于有固定的供应商采买业务,能外包出来且流到零工市场上的都是小活。这种工作能带给人的经验和资源较低,一旦等到年纪较大,体力跟不上也容易被嫌弃。
若用整个人类历史作为类比的话,数字游民其实更类似于游牧文明,而打卡上班类似农耕文明。虽然每天到一个地方耕田种地的确是容易让人觉得烦,可历史也证明了,游牧文明的经济是非常脆弱的。游牧文明想要发展,必然也要一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定居的农耕文明。如今,虽然互联网为人提供了一种远程协作的可能,但在缺乏体系保障的前提下,个人面对风险的能力还是很低的。
所以,我觉得有人如果想做数字游民,不妨参考六神磊磊的标准,看自己能不能在不辞职的情况下,一年挣出五六年的钱。如果可以,那么有这个能力在,即便是以后收入腰斩,也还是比上班挣得多。但假如说自由职业只不过是刚好比自己的本职收入多一点,或者虽然高但并没有高到超出社会平均的程度(比如你月薪5000,兼职收入1万,看似兼职高出本职一倍,但因为本质本身就不高,这个兼职1万的收入抗风险能力也很差),那么做“数字游民”的风险就远大于“自由”带来的收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