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法家在历史上的作用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种声音,否定法家在历史上的作用,进而否定商鞅变法和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意义。比如储殷教授(见图片)对商鞅和法家的评价,完全是用意识形态代替史学研究,缺乏起码的学术态度。

评价商鞅和法家在历史上的作用,就要回答为什么是秦国最后统一了中国。

春秋时期弩的出现,给军制带来了重大变化。春秋之前的中国军队中,主力军种是由贵族成员即“王族”驾驶的四乘战车,一般平民则是步行的徙兵,弩的出现,使车兵的优势荡然无存,战争形式也由战车为主转变为以步兵为主。在春秋末期出现了单独建制的步兵。到了战国时期更是以步兵为军队主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成为载入国家户籍的“编民”,成为征兵的对象,但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即贵族不再提供军事服务,但却靠着血缘承袭享有各种特权,出现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极度失衡。这个时候,变法就成为富国强兵的必由之路。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韩国的申不害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燕国的乐毅变法……都是拿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开刀,但除了商鞅变法以外,其它的变法都受到贵族阶层的顽强抵抗半途而废。

商鞅变法的本质就是打破世卿世禄,奖励耕战,根据功劳的大小而不是血缘亲疏进行封赏。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习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新法在秦国施行后,太子嬴驷不小心触犯了新法,由于刑罚不能加于王位的继承人,于是太子的老师嬴虔被处以劓刑(割去鼻子),公孙贾被处以墨刑(脸上刺墨)。  并随着秦国的统一进程,商鞅对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对阡陌和封疆进行了更改,国家认可自耕农和地主的土地,承认他们对土地的所有权,并且通过法律确定土地能够买卖。秦国最先实行郡县制度,并且设立县令和县丞,都通过君主直接任免。国家由有能力的人来治理,而不是由贵族靠血缘继承的方式垄断,这在当时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也就是说,秦国由于变法,打破了贵族等级制,用法律约束所有人的行为(包括王族和贵族),奖励耕战,让平民通过军功可以实现地位的跃迁,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平民发展生产、参军参战的积极性。郡县制将公共管理交给有能力的人完成,也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战国时期各国纷争不已,最终由秦国完成统一,绝不是偶然的,这是制度的胜利,也是法制的胜利。

而欧洲的这个社会变革的进程,比中国整整晚了两千多年。欧洲是在火器出现之后,贵族的重甲骑兵才被用步枪武装的步兵所替代,但贵族依然享有免税和统治的特权。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才打破世卿世禄的贵族特权,并于1804年制定《民法典》,破除蛮族习惯法和宗教法的陋习,开始了“依法治国”的进程。

对待历史,我们要有一个基本的科学态度,不能将自己的好恶强加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上去。中国的人文学者,这方面实在是有所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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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注销用户 素质低下禁言 认知水平低下禁言 请自行对号入座
    法家对中国历史的意义大了去了,多大呢,大于儒家思想。
    1,依靠法家,才有大一统的中国。商鞅变法就是法家思想,没有法家思想,就没有强大的秦国统一中国。这一点都知道。
    2,依靠法家,才有中国领先世界几千年的制度。中国的制度是什么制度?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2000多年,虽然有朝代更替,统治阶层也有少数民族,但制度高度统一。这个制度就是秦制,比如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等等,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一套领先世界2000年的制度,才能让中国进入封建时代,区别于世界其他文明古国,长期保持大一统。
    那么秦制是怎么来的呢?商鞅与李思这两个法家信徒依据先秦法家的精神创立的。
    3,依靠法家,才有了儒家思想。这话说的非常矛盾,事实上就是如此。先秦时代孔孟的儒家思想,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思想,主张用道德教化对国家进行治理。这种精神高度理想化,不切实际,只能停留在书本上,或者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实施。
    而真正主宰中国人思想的儒家思想,是董仲舒创立的,董仲舒的儒家思想本质上是把先秦的儒家思想加以改良,在性善论道德教化的基础之上加入了法家对人的治理管理精神。承认人是个复杂的事物,既有性善的一面,又有性恶的一面。对国家的管理既要道德教化,有得有法律制度。
    儒法合一,才是控制中国人思想几千年的儒家思想的根本精神。既用道德去教育人,同时还要用法律去约束人,历朝历代都是外儒内法原因就在于此。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没有本质变化。
    把法家简单为权术,权力,这得认知多么低下,多么狭隘。如果在这里说这样的话,我一定会把他禁言。
  • 镇锋起超 人过中年做减法: 留必需去无用。
    这不是一个留言就能说清楚的,商鞅变法前后的最大变化就是:国家有封建制进入郡县制,国家有家法管理进入到国法管理模式,化家为国,国法高于家法,用法律官僚代替王公贵族治理国家。
    秦国商鞅变法是以弱变强的变法,在大争之世,基本上来说是唯一的效率最高的方法。最厉害的是公田也要纳税,奖励耕战,迅速增加国家财力和战力。之后实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统一法治政令、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国家军队、统一税收制度、统一社会评价体系,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
    西方直到16世纪,法国波旁王朝才首次在欧洲施行官僚制。
    百代皆行秦政法,尽管之后的朝代多有反复,所谓内法外儒、内圣外王都是以法治是内核,现在的行政结构仍是郡县制的迭代升级。
    商鞅变法也有不完善的地方,这是受当时的社会条件和国家竞争的条件约束的,所有变法不可能脱离实际环境。最大一点就是:大秦帝国没有来得及从战时法治过渡到平时法治就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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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否爱民的判别标准 你认为应该是什么?

    后世 儒家历史王朝的评判 没啥真价值...无非是 崇儒贬法 而已...

    你可以拿商君书原文译文来研讨...我给出了原文或译文,你也请给出商君书原文译文来论证...
    你这么说显得真的有些迂腐。。。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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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fs
    哈哈哈,商君书是典型的PUA,你看那几句话就还真信是他那种说法了。不要仅仅听他说的那几句话,你要看他通篇说的什么话,站的什么立场讲的什么逻辑,实际上做的是什么事。法仅仅是规则的一种形式而已,实质内容才是本质的。爱民?搞笑了。他说他的法爱民,你也就认为他真的爱民。他爱的什么民?那个时候好的民就是只需要做两件事,“耕”和“战”而已,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去想和做了,要么去田里卖力要么去战场送命。秦国孝公之后打下来的其他国家的土地上的人民,能跑就跑,都不想留下来做秦国的国民。后世王朝如何评价他?看离得不久的汉武帝时代《盐铁论—非鞅》那一整章怎么分析的吧,一语毕之“知其为秦开帝业,不知其为秦致亡道也。”
    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否爱民的判别标准 你认为应该是什么?

    后世 儒家历史王朝的评判 没啥真价值...无非是 崇儒贬法 而已...

    你可以拿商君书原文译文来研讨...我给出了原文或译文,你也请给出商君书原文译文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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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eihui1070
    但是汉朝做到了。特别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还是能马上得天下,下马治天下。
    你得先看看汉武帝他爹,他爷爷做了啥,汉武帝才能穷兵黩武,最后自己都知道自己做错了,下了个罪己诏。什么马上得天下,下马治天下,这话放不到汉武帝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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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你的这些问题,我那篇文章中都有答案...比如:

    6.《商君书》所涉争议的要点提示:

     

    ★.《商君书》: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法令就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是人民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国无怨民曰强国...

    此点,是对“秦法暴政 愚民弱民贫民说” 的进一步证伪…

     

    ★.《商君书》: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 民不从官(依法而治)...

     

    此点,是对“后世王朝 秦法秦制” 的进一步证伪…
    哈哈哈,商君书是典型的PUA,你看那几句话就还真信是他那种说法了。不要仅仅听他说的那几句话,你要看他通篇说的什么话,站的什么立场讲的什么逻辑,实际上做的是什么事。法仅仅是规则的一种形式而已,实质内容才是本质的。爱民?搞笑了。他说他的法爱民,你也就认为他真的爱民。他爱的什么民?那个时候好的民就是只需要做两件事,“耕”和“战”而已,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去想和做了,要么去田里卖力要么去战场送命。秦国孝公之后打下来的其他国家的土地上的人民,能跑就跑,都不想留下来做秦国的国民。后世王朝如何评价他?看离得不久的汉武帝时代《盐铁论—非鞅》那一整章怎么分析的吧,一语毕之“知其为秦开帝业,不知其为秦致亡道也。”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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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fs
    秦治下的人民并非尽是“弱民 愚民 贫民”,而在商君书的观念之中,在国君之外都是民的范畴,对民都通通应采取“弱民 愚民 贫民”的手法,这样才好运用法家之术。商君这一套在秦国的历史传统统治基础上,实现了一统天下的目的。从唯结果论看,功效显著。这一套用在习惯了长期内外都有高压的秦国人身上管用。但一旦用在新获得的人口之上,谁愿意接受?大家本来自认不弱不愚不贫,你非要让我变弱变愚变贫。大一统之后秦国人也能见到其他六国人并非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你死我活。那结果就是天下蜂起,二世而亡。如何看这个问题,首先是个自己站位的立场问题。站在商君服务对象的立场上,这套做法就是可行的。站在民的立场上,是否能接受呢?讨论历史,没有太多必要去猜测当年的民的想法,没有现实意义。值得讨论的是这种观念,对当下有什么意义。糟粕还是精华,得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代观念里来分析。现在肯定还有很多人内心是认同商君这类观点的,这不稀奇。身体已经进入了21世纪,脑子还留在了公元前,当然这类人哪国都有,特别是在统治阶层里面,仍然喜欢奴隶制的都有。
    你的这些问题,我那篇文章中都有答案...比如:

    6.《商君书》所涉争议的要点提示:

     

    ★.《商君书》: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法令就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是人民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国无怨民曰强国...

    此点,是对“秦法暴政 愚民弱民贫民说” 的进一步证伪…

     

    ★.《商君书》: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 民不从官(依法而治)...

     

    此点,是对“后世王朝 秦法秦制” 的进一步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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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商君法家 倡导明文法...”  与 “孔孟儒家 反对明文法...”,二者背道而驰,无法兼容...
    明文法好处是清楚,难点是治理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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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商君书》古代中国最优秀的“政法哲学”文本...

    2.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若秦之一国,尽是“愚民 弱民 贫民”,又如何能够 积蓄国力 富国强兵 以 征战六国 统一天下?若是秦之一国尽是“愚民 弱民 贫民”,那被灭的六国又得“愚民 弱民 贫民”成啥样啊?

    此点,说明《商君书》里面的“弱民”之意,并非是一些人“恶意曲解”的“弱小”之意…“弱则轨”,这才是重点,“让人守法 以 维护社会运行秩序”而已…是相对于“不守法 的 强”而言的…这才是《商君书》“去强弱民说”的合理解释…
    秦治下的人民并非尽是“弱民 愚民 贫民”,而在商君书的观念之中,在国君之外都是民的范畴,对民都通通应采取“弱民 愚民 贫民”的手法,这样才好运用法家之术。商君这一套在秦国的历史传统统治基础上,实现了一统天下的目的。从唯结果论看,功效显著。这一套用在习惯了长期内外都有高压的秦国人身上管用。但一旦用在新获得的人口之上,谁愿意接受?大家本来自认不弱不愚不贫,你非要让我变弱变愚变贫。大一统之后秦国人也能见到其他六国人并非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你死我活。那结果就是天下蜂起,二世而亡。如何看这个问题,首先是个自己站位的立场问题。站在商君服务对象的立场上,这套做法就是可行的。站在民的立场上,是否能接受呢?讨论历史,没有太多必要去猜测当年的民的想法,没有现实意义。值得讨论的是这种观念,对当下有什么意义。糟粕还是精华,得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代观念里来分析。现在肯定还有很多人内心是认同商君这类观点的,这不稀奇。身体已经进入了21世纪,脑子还留在了公元前,当然这类人哪国都有,特别是在统治阶层里面,仍然喜欢奴隶制的都有。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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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fs
    说来巧,今天正好翻看过《商君书》,里面确实有一章讲如何《弱民》。
    《商君书》古代中国最优秀的“政法哲学”文本...

    2.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若秦之一国,尽是“愚民 弱民 贫民”,又如何能够 积蓄国力 富国强兵 以 征战六国 统一天下?若是秦之一国尽是“愚民 弱民 贫民”,那被灭的六国又得“愚民 弱民 贫民”成啥样啊?

    此点,说明《商君书》里面的“弱民”之意,并非是一些人“恶意曲解”的“弱小”之意…“弱则轨”,这才是重点,“让人守法 以 维护社会运行秩序”而已…是相对于“不守法 的 强”而言的…这才是《商君书》“去强弱民说”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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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商君书》古代中国最优秀的“政法哲学”文本...
    https://user.guancha.cn/main/preview?id=895273

    虽说有“汉承秦制 延续至今”的传统说法,但,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不是真的“秦法秦制”,是值得重新审视一番的…

     

    首先,秦亡之后的历代皇朝,其“显学主体”是“商君法家”还是“孔孟儒家”?要是“科举儒学 全民学儒”,基本都没学过《商君书》,那么这些“儒家大众”鼓捣出来的 社会制度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叫做“秦法秦制”?难道儒家儒学,没有设计制度法律的能力吗?

     

    其次,至于什么“一个法家皇帝 阴谋玩弄了 多数儒家大众”的说法就更是可笑了…这是想证明“法家极少数 太聪明”,还是想证明“儒家大多数 太愚蠢”啊?

     

    再次,难道“儒家儒学”抄袭了一点“秦法秦制A”而设计了一套“儒法儒制B”之后,“儒B”就是“秦A”了吗?

     

    事实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一说,不过是儒家儒学推卸历史内衰外辱罪责的诡辩而已,其潜台词就是:坏事都是法家干的,儒家没有任何错误…

     

    其实,“外儒内法”一说,就等于是在说,儒家儒学,不是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没必要继承…否则,若是“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社会有问题了,你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此点,否定“历史 内衰外辱的罪责 归因于 商君法家”的说法…

     

    5.“秦法秦制VS儒法儒制”的判别标准…

     

    秦法秦制=法本位 法律信仰=人性本恶 律法他律为主导 且 明文法普法教育 全民同法…

     

    儒法儒制=官本位 权力崇拜=人性本善 道德自律为主导 且 刑不可知 威不可测 尊讳造假 隐恶无讼…

     

    如上,那么,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官本位 权力崇拜…”为主体主导?还是“法本位 法律信仰…” 为主体主导?

     

    而《韩非子》等文本,到底是不是纯粹的“法家 法本位 法律信仰”文本的判别标准亦同前述之理…

     
    说来巧,今天正好翻看过《商君书》,里面确实有一章讲如何《弱民》。
  • 已注销用户
    法家对中国历史的意义大了去了,多大呢,大于儒家思想。
    1,依靠法家,才有大一统的中国。商鞅变法就是法家思想,没有法家思想,就没有强大的秦国统一中国。这一点都知道。
    2,依靠法家,才有中国领先世界几千年的制度。中国的制度是什么制度?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2000多年,虽然有朝代更替,统治阶层也有少数民族,但制度高度统一。这个制度就是秦制,比如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等等,正是由于有了这样一套领先世界2000年的制度,才能让中国进入封建时代,区别于世界其他文明古国,长期保持大一统。
    那么秦制是怎么来的呢?商鞅与李思这两个法家信徒依据先秦法家的精神创立的。
    3,依靠法家,才有了儒家思想。这话说的非常矛盾,事实上就是如此。先秦时代孔孟的儒家思想,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思想,主张用道德教化对国家进行治理。这种精神高度理想化,不切实际,只能停留在书本上,或者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实施。
    而真正主宰中国人思想的儒家思想,是董仲舒创立的,董仲舒的儒家思想本质上是把先秦的儒家思想加以改良,在性善论道德教化的基础之上加入了法家对人的治理管理精神。承认人是个复杂的事物,既有性善的一面,又有性恶的一面。对国家的管理既要道德教化,有得有法律制度。
    儒法合一,才是控制中国人思想几千年的儒家思想的根本精神。既用道德去教育人,同时还要用法律去约束人,历朝历代都是外儒内法原因就在于此。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没有本质变化。
    把法家简单为权术,权力,这得认知多么低下,多么狭隘。如果在这里说这样的话,我一定会把他禁言。
    法家和儒家都是维护当时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已,代表的是不同阶段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我们现在讨论这些东西,更应当着眼于法家也好儒家也好,在当下的意义和影响,是糟粕还是精华。抛开当下去讨论历史作用,没有意义,跟讨论人殉制度对维护商朝产生了什么历史功绩一样,讨论来讨论去就是有用,有大用,一样。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全部楼层
    JMF
    请问,你立法什么时候完善的?立法什么时候能完善?你觉得现在法律面面俱到了吗?你觉得法律有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吗?法律是不是人立的?人立法依据是什么?最基本的盗窃、杀人等等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的依据是什么?连法从哪来这么基本的问题你都搞不懂,就别鼓吹你那个幼稚的东西了。
    你是想说 你没看前面文章的相关论述? 还是想说你无能举例 而 找不出 我的理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 

    另,再次提醒你,你若是给不出道德一词的定义与标准,说明你没能力研讨相关问题...

    观者自判好了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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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法家是一门学问,儒家也是一门学问。
    一个人,可能既精通法家,也精通儒家,就好像毛泽东,既是政治家,也是军事家,还是革命家,还是哲学家,这不矛盾啊。
    一个儒家大师用法家的东西设计一套,是完全可能的。
    某些人分不清这点基础逻辑,这个人就不建议他参与键盘政治了
    “商君法家 倡导明文法...”  与 “孔孟儒家 反对明文法...”,二者背道而驰,无法兼容...
  • J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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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虚散人
    你可以说说 在 我的论述之下,法律顾及不到什么地方,在那里有什么我的论述解决不了的问题...
    请问,你立法什么时候完善的?立法什么时候能完善?你觉得现在法律面面俱到了吗?你觉得法律有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吗?法律是不是人立的?人立法依据是什么?最基本的盗窃、杀人等等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的依据是什么?连法从哪来这么基本的问题你都搞不懂,就别鼓吹你那个幼稚的东西了。
  • 我个人的观点是无法家无中国,无法家无汉族,无法家无华夏。
  • by 经过深入思考,美国应该是我们不可分割的一
    是蹭热度吗?
  • 全部楼层
    已注销用户
    是的,应该称中央集权社会与封建正相反,属于先进的社会组织制度
    说得好!
  • 静虚散人
    《商君书》古代中国最优秀的“政法哲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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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有“汉承秦制 延续至今”的传统说法,但,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不是真的“秦法秦制”,是值得重新审视一番的…

     

    首先,秦亡之后的历代皇朝,其“显学主体”是“商君法家”还是“孔孟儒家”?要是“科举儒学 全民学儒”,基本都没学过《商君书》,那么这些“儒家大众”鼓捣出来的 社会制度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叫做“秦法秦制”?难道儒家儒学,没有设计制度法律的能力吗?

     

    其次,至于什么“一个法家皇帝 阴谋玩弄了 多数儒家大众”的说法就更是可笑了…这是想证明“法家极少数 太聪明”,还是想证明“儒家大多数 太愚蠢”啊?

     

    再次,难道“儒家儒学”抄袭了一点“秦法秦制A”而设计了一套“儒法儒制B”之后,“儒B”就是“秦A”了吗?

     

    事实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一说,不过是儒家儒学推卸历史内衰外辱罪责的诡辩而已,其潜台词就是:坏事都是法家干的,儒家没有任何错误…

     

    其实,“外儒内法”一说,就等于是在说,儒家儒学,不是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没必要继承…否则,若是“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社会有问题了,你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此点,否定“历史 内衰外辱的罪责 归因于 商君法家”的说法…

     

    5.“秦法秦制VS儒法儒制”的判别标准…

     

    秦法秦制=法本位 法律信仰=人性本恶 律法他律为主导 且 明文法普法教育 全民同法…

     

    儒法儒制=官本位 权力崇拜=人性本善 道德自律为主导 且 刑不可知 威不可测 尊讳造假 隐恶无讼…

     

    如上,那么,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官本位 权力崇拜…”为主体主导?还是“法本位 法律信仰…” 为主体主导?

     

    而《韩非子》等文本,到底是不是纯粹的“法家 法本位 法律信仰”文本的判别标准亦同前述之理…

     
    法家是一门学问,儒家也是一门学问。
    一个人,可能既精通法家,也精通儒家,就好像毛泽东,既是政治家,也是军事家,还是革命家,还是哲学家,这不矛盾啊。
    一个儒家大师用法家的东西设计一套,是完全可能的。
    某些人分不清这点基础逻辑,这个人就不建议他参与键盘政治了
  • 法家啥的不谈,这个储殷,是为了卖书写的这段文字啊,陶先生还把他当学术论点看?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就是外儒内法结构,又叫外王内霸(中国文人会用词,叫外王内圣)。
    法家是骨架,儒释道是血肉
    《商君书》古代中国最优秀的“政法哲学”文本...
    https://user.guancha.cn/main/preview?id=895273

    虽说有“汉承秦制 延续至今”的传统说法,但,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不是真的“秦法秦制”,是值得重新审视一番的…

     

    首先,秦亡之后的历代皇朝,其“显学主体”是“商君法家”还是“孔孟儒家”?要是“科举儒学 全民学儒”,基本都没学过《商君书》,那么这些“儒家大众”鼓捣出来的 社会制度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叫做“秦法秦制”?难道儒家儒学,没有设计制度法律的能力吗?

     

    其次,至于什么“一个法家皇帝 阴谋玩弄了 多数儒家大众”的说法就更是可笑了…这是想证明“法家极少数 太聪明”,还是想证明“儒家大多数 太愚蠢”啊?

     

    再次,难道“儒家儒学”抄袭了一点“秦法秦制A”而设计了一套“儒法儒制B”之后,“儒B”就是“秦A”了吗?

     

    事实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一说,不过是儒家儒学推卸历史内衰外辱罪责的诡辩而已,其潜台词就是:坏事都是法家干的,儒家没有任何错误…

     

    其实,“外儒内法”一说,就等于是在说,儒家儒学,不是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没必要继承…否则,若是“重大影响的重要传统”,社会有问题了,你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此点,否定“历史 内衰外辱的罪责 归因于 商君法家”的说法…

     

    5.“秦法秦制VS儒法儒制”的判别标准…

     

    秦法秦制=法本位 法律信仰=人性本恶 律法他律为主导 且 明文法普法教育 全民同法…

     

    儒法儒制=官本位 权力崇拜=人性本善 道德自律为主导 且 刑不可知 威不可测 尊讳造假 隐恶无讼…

     

    如上,那么,秦亡之后的历朝历代,到底是“官本位 权力崇拜…”为主体主导?还是“法本位 法律信仰…” 为主体主导?

     

    而《韩非子》等文本,到底是不是纯粹的“法家 法本位 法律信仰”文本的判别标准亦同前述之理…

     
  • 静虚散人 逍遥红尘 用世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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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MF
    您说了半天,依旧没能解答这样一个问题:立法尚未完善,法律顾及不到的地方,到底应该靠什么去约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你的长篇大论只是空中楼阁,毫无基础,毫无可行性。理想主义是可以的,空想主义就不对了。
    另,你是因为  概念混淆 而 给不出 道德一词的定义 与 判别标准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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