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参加一起集体诉讼,多数业主不愿出诉讼费,习惯施压政府解决问题
【本文由“天涯老唐”推荐,来自《十亿美元赔偿的背后 - 聊聊中美两国对塌楼事故的赔偿与处罚》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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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集体诉讼是什么状态?能用、好用吗?
此类报道好像见得不多。
我们这里关键有个民众理解度的问题。
由于大政府模式,民众更喜欢逼迫政府出面解决问题,通过法律是要花钱的。
比如美国这个例子,业主赔偿的1/10实际被律师拿走了。
我现在就在参加一起集体诉讼。
起因,因开发商失责,导致银行欠款,银行照例扣押开发商的大土地证,造成无法办证。
开发商也不愿配合,因为半数业主还有剩余房款未交。占总价的5%左右。
业主的想法:开发商实际不能办证,我凭什么交钱?
结果卡住了。
我当时提出集体诉讼,可是多数业主不愿出诉讼费,还习惯通过请愿施压政府强迫开发商解决问题,搞了几次政府也疲了。
一拖二十年,房产实际增值近十倍,业主们终于想通了,无证就难以实现价值。先想通的业主就组成集体诉讼,赢了。
于是其他业主依样画葫芦,再次组成集体诉讼,一共搞了三批,前两批已拿证,第三批在官司过程中。
集体搞的好处是,分摊诉讼费,一户2万,相对近10倍的房产增值,业主都接受。政府再对一些法律环节提供政府支助。
所以,能用,好用。关键是业主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