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的信访制度(汇编)
中国历代的信访制度(汇编)
信访在我国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历代统治当局设立了不同制度,用以搜集社情民意,察政治之得失,人们也借此陈述意见。
尧时代:
"进善之旌",乃是尧在位的时候在朝廷前设置的一面旗帜,它的作用就是让老百姓站于这面旗帜下向他直接指陈对政事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只要是站在这面旗帜下说的话,言者无罪。
诽谤之木是指在交通要塞竖立木牌,让人们写上谏言。“诽谤”,并非造谣污蔑、恶意中伤,私下表达不满叫做诽,公开表达不满叫做谤。
“敢諫之鼓”,意指尧帝在朝上专门设置了一面鼓,若有人击鼓进谏,他便会出来接待纳谏,用现代的话讲,就是广开言路,倾听民意,鼓励民众积极进言、谏言。
舜时代:
五明之扇,,据传是虞舜所制。从秦至汉都在沿用,张打此扇是在向外界表明吸纳贤才的主张。
夏朝大禹时代:
所谓“五音听治”,指的是:大禹在庭院中悬挂钟、鼓、磬、铎、鼗,欢迎众民来向他进谏。凡是向大禹讲解为政之道的,可以击鼓;凡是告诉大禹行仁义之师的,可以击钟;凡是告诉大禹需解决之事者,可以振铎;凡是以忧患相告者,可以击磬;凡是向大禹申告狱讼者,可以摇鼗。大禹听到不同乐器的声音就知道是何人以何事相告。
汤代:
汤设有专门负责接待上访的官吏,专门接待信访者。可以称作最早的信访主任。
商周时期
击鼓鸣冤:到商周时期,信访制度已经初具雏形,百姓有冤屈可击鼓鸣冤,轮值的官吏御仆接待记录后,太仆根据他们报告的情况请示周王处理。
肺石听辞:西周时期,统治者认为官员也应当要有心有肺,因此在朝门外设立一个部门,在这个部门外挂上一块像心肺的石头,假如百姓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冤屈,可以直接到这个挂着肺石的部分进行陈情。
秦朝
公车司马令:秦王朝刚刚建立之后,于始皇二十七年,在卫尉下设公车司马令,掌宫城门外的司马门,公车司马令对外接受吏民上书,但不是专职类似信访的工作机构。“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所谓尚书“主书”,即主要是收发文书和传达记录奏章,其中可能包含类似信访方面的文书。
汉朝
汉时,公车司马令则置于宫南阙门,直接接受吏民上书。这个时期,类似信访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既有个人的,又有集体的;既有上书建言、上书告、上书言事(上书陈事)、上书冤讼、上书自陈,也有遮道申诉、守阙上书、赴阙告诉、诣阙上书等赴送式上访。
所谓“诣阙上书”,指的是百姓或下级官吏若蒙受冤狱,可越级上书中央司法机关申冤,是一种典型的越级上诉行为。
曹魏王朝时期
吏民上书:魏文帝曹丕下令:“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缙绅们行使进言的基本方式应该是上书,“吾将兼览”说明皇帝是上书的目的地,有点类似信访。
两晋时期
上封事制度:东晋元帝司马睿太兴元年(公元318年)六月,司马睿“初置谏鼓谤木”。此外,他还建立了上封事制度。如果说设立登闻鼓、谏鼓、谤木等是几条公开的类似信访渠道,那么上封事就是一条秘密的通道,它们之间互为补充。
北魏王朝
上书赴诉制度:北魏王朝建立了多种上书赴诉制度。
一是检举揭发和控告申诉制度。二是直言极谏制度。三是密封通奏制度。四是皇帝定点理诉纳言。五是皇帝亲理申诉案件。
萧梁王朝
梁武帝萧衍在继承前朝旧制基础上又有一些创新。
一是在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谤木函用于“横议”,肺石函用于申诉;梁武帝创新之处在于另外置函,主要是考虑到了保密问题,为无处可诉、穷途末路、“九重莫达”的申诉人提供方便之门。二是特殊进言渠道,包括御驾亲往听奏;地方官员转奏陈言。三是上封事。
北周王朝
明帝宇文毓建德元年(公元572年)四月,“诏百官军民上封事,极言得失”。值得注意的是,北周的上封事包含十分广泛的主体,直至黎民百姓。
唐朝
登闻鼓:自唐朝始,随着官僚机构越来越成熟,官民距离不断增加,以前属于正常上访的“进京上访”已经渐渐不再被统治者允许了,随之而来的是相对成熟的登闻鼓之制与上诉御史之制,登闻鼓之制即老百姓如果有冤屈,可以依次向县衙门、郡府、州府、尚书省申诉,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到宫殿击登闻鼓诉冤,有专职人员作出笔录后向皇帝奏报,不过击登闻鼓反映事件无论是否属实都多多少收到一些惩罚,轻则坐牢,重则挨板子
宋朝
登闻鼓院:宋朝建立之初,宋太祖便为了方便群众上京上访设立的登闻鼓院,允许群众有冤屈可以通过打登闻鼓的方式告状。宋朝规定凡建议有关朝廷政事、军事机密、公私利害等事,或请求恩赏,申述冤枉,贡献奇异术等,如不能依常规上达皇帝,可先到登闻鼓院呈递事状,如受阻抑,再报告。这样上访群众就可以将自己的诉求通过这种形式上交到统治者身上。如果有人击登闻鼓,主管官员必须立即受理,否则罪加一等。
宋朝的信访制度完善,使得下情可以上达。但是宋朝灭亡之后,对于进京上访的群众便非常严苛,到清朝已形同虚设,并规定击登闻鼓者,先廷杖三十,以防止无端刁民恶意上访。
明朝
《大诰》:朱元璋,这位从草根走出来的布衣皇帝,上任之后特别关注百姓疾苦,自己从民间走来,更知道哪些小官小隶之间的勾结与欺压,于是,朱元璋大力鼓励百姓上访的时候,还制作了一部《大诰》。
这部书里面非常详尽的讲述了当时发生在明朝的一个真实故事:当时的官员何添观如何欺压百姓,不让他们上访,一路上纠缠不休,最后如何被绳之以法。
这部《大诰》其实就是要时时刻刻告诫官员们,你们做的事情我都知道,不是我不罚你们,只是时候未到。除此之外,朱元璋居然还允许百姓可以将阻拦自己上访的官员捆了,一起送到京城来惩罚。
清代
叩阍制度:清代“信访”制度中,设有叩阍制度。《清史稿 刑法志》:“其投厅击鼓,或遇乘舆出郊,迎击驾申诉者,名曰‘叩阍’。”“叩阍”分两种方式,鼓状和告御状。即有冤抑的人到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领衙门申诉。
”清朝对上控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得越级上控,即不得“越级上访”。“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苔五十”。
清朝最著名的四大奇案之一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余杭知县刘锡彤曾为滥收钱粮敛赃贪墨,被杨乃武联络士子上书举发,断了财路,心怀怨隙。他儿子刘子和用迷药奸污了毕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便移花接木,把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
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2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败而获罪被拘,幸同科举人汪士屏联合士绅上书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驳回详文,并请得谕旨命浙江三大宪会审。
杨淑英为救弟弟,怀抱侄儿去省城探监,求秀姑据实翻供,毕秀姑深觉愧疚,当即应允。谁知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保住自己面子和众多参审官员顶子,依仗拥兵边疆左宗棠之势,会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准毕秀姑翻供,复以“通奸谋命”定拟,上奏。
杨昌浚此举激起浙江士绅公愤,杨淑英在他们支持下,至狱中让杨乃武写冤状,冒死赴京,滚钉板告状。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痛恨杨昌浚蔑视朝廷,又怕各省督抚仿效,决意替杨乃武翻案,以示警饬
案件的关键结论是“中毒身亡”,最后慈禧太后的决定是“开棺验尸”,证明杨乃武无罪。案件得以彻底翻案,相关的一系列官员得到处罚。
本案的反转有一定的偶然性,就一般情况而言,杨乃武没有翻案的机会。官官相护还是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