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觉中国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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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不算版权流氓,版权流氓尽管流氓毕竟还是有版权的。可从视觉中国把黑洞照片还有国旗国徽图案占为己有就说明视觉中国图库里真正拥有版权的是很少的。视觉中国基本就是借助于信息不对称进行敲诈。他们给受害者造成假象,让受害者以为侵权了。他们跟电信诈骗本质上是没啥区别的。既然是诈骗那么就不该对他们手下留情。犯罪了难道道歉一下就没啥事?长生生物道歉一下就没啥事了?

此外我对版权(专利)流氓发表一点看法,合理的专利权和版权是要保护,可过度强调知识产权就是抑制创新。

前几天我还在想视觉中国只是将图片占为己有,如果那天谁要是把文字占为己有,人们是不是连字都不敢写话都不敢说了。这两天果然又爆出仅仅5个字使用了某家的字体,就被索赔34万。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就以图片摄影为例,拍了张风景照,当地景区管理部门是不是可以主张权利?其中出现的汽车品牌商是否可以主张权利?拍了张人物照,人物身上衣服的品牌商是不是可以主张权利?穿的皮鞋的品牌商是不是可以主张权利?

现代技术和知识越来越复杂,没有其他技术和知识支持是没法开发新技术和创新的。可如果那些其他技术和创新过度保护导致根本无力开发新技术和创新活动被抑制。专利(版权)保护不能过度。目前国内正在讲万众创新。如果创新的时候冷不丁就会被索赔一大笔钱,谁还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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