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车别:两种道德

一种道德是能让大部分人活得更快乐,更轻松,让人与人之间更友爱、更信任。

另一种道德是让人活得更焦虑,更紧张,让人与人之间充满怀疑、戒备。

后一种道德往往作为武器来使用,给人提供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践踏、凌虐他人的理由。而且这种践踏是可以无限度的,只要这个被践踏的对象已经被定性为是不道德的。

道德本义应该是前者。

真正的道德,是把利人和利己统一起来,成人之美,而不是成人之恶,让自己和别人都活得更好,更舒展,而不是活得更提心吊胆。

道德通过舆论来实施奖惩的,这是它和法律的区别

有道德的行为受到舆论表扬鼓励,不道德的行为受到舆论谴责鞭挞。

谴责的动机应该基于同情、善意,而不是因为觉得抓住某人把柄,可以欣赏他被舆论批斗,乃至身败名裂,从中得到快感。

之所以应该厌恶不道德行为,是因为这类行为本身可能伤害人。

谴责不道德,本意是为了减少对人的损害。

对某人的批判,给他造成的打击不应该超出他的行为本身造成的伤害程度。

更不能通过舆论的煽动,把额外的惩罚合理化,剥夺该个体其他方面种种权利。

如果违背这个原则,一个满嘴道德的社会,人人唯恐触犯道德律条的社会,动辄道德绑架的社会,也恰恰是人人为敌,人人自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本质上反而是道德最坏的社会。

每个人都是猎手,窥伺着他人可能的道德破绽,寻找机会暴起一击,将其猎杀。

每个人也都是猎物,担心自己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这种社会下,没有真诚可言,也没有信任可言,每个人都要带上虚假的面具,唱着言不由衷的高调。担心自己一不留神,说错了某句话,做错了某个表情,就成为一个巨大的污点,被当成群起围攻的对象。

这种状态,倒类似于刘慈欣说的黑暗森林。

大部分人既战战兢兢唯恐哪天成为猎物,又情不自禁加入狩猎他人的队伍,享受凌虐他人的快感。看着本来体面风光的人物,因为一个错处,有时可能仅仅是说错一句话,就成了万众践踏的对象。

这时候的道德,就如同豺狼口中的利牙,是用来把别人撕碎的利器。

他们享受这种把人彻底撕碎的快感。而且是充满正义感,没有任何负疚感的撕碎。

如果有这种利用道德的名义去打击别人的机会,却没有利用,他们会觉得遗憾。

这也可以说是道德的异化。

任何一个社会都可能存在道德异化的现象,道德本该是 减少互害,却被用作人与人之间互斗互害的工具。

什么情况下,这种道德异化会被放大呢?

一种情况是民族压迫社会下,统治者有意识的操控所为。

比如所谓吃人的礼教。

礼教而至于吃人,那当然就是一种道德异化。

但你去看孔孟所说的礼教,乃至于宋明理学说的礼教,那和吃人半点关系都没有。

朱熹说礼是让人活。

看实际生活,看看明代的《金瓶梅》、《三言二拍》,观念开放到让现代人都可能瞠目结舌。

孟玉楼第一个丈夫死了,在自己的意愿下决定改嫁西门庆,毫无心理负担,也根本不必担心受到什么非议。

她嫁西门庆,西门庆也死了,按照迷信说法是克死了两个丈夫。而且年龄也已经三十七岁了,又是西门庆的妾

结果县令儿子李衙内,一个官二代,年龄比孟玉楼小了六岁,长相也很不错,和孟玉楼两人互相看对了眼,情投意合。李衙内就喜滋滋提亲,把孟玉楼娶来当正妻,以礼相待,白头偕老。丝毫不以她结过两次婚,死了两个丈夫为意。

这放现在,一个官二代的思想恐怕都没有这么开通吧。

看晚明的写实小说三言二拍之类,一个印象就是当时的人不在乎什么妇女的贞洁,改嫁稀松平常,出轨也可以原谅。最重要的是对人的宽容温情。

明代的大部分时期所谓表彰贞洁、从一而终的感情,类似于现代表彰奥运会冠军一样,那是物以稀为贵,普通人不能得冠军,也根本没什么。

这样的礼教,当然和吃人没关系。

真正把礼教弄成吃人的是满清,民族压迫社会下,道德的森严化、苛酷化,统治者鼓励民众互斗互害,让人民的精力消耗在互相监督、互相残害上。

这种互相提防戒备,人与人为敌的状态,更利于满清头目的驾驭操控。

在满清两百年文字狱的高压统治下,人们对满清朝政不敢说半个不字。

无处安放的道德感,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不能指向宏观,就只能倾泻于局部的个体。

人总是有正义感、有道德感,有批判欲望。这种道德感、批判欲,不是发泄于此,就是发泄于彼。不能批判满清的统治,就只能对准孱弱的民间个体。在没有反抗能力的妇女弱小身上发泄讨伐淫邪或乱贼的快意。

满清灭亡后,恶风还残留难消,这才有鲁迅小说《祝福》描绘的祥林嫂的悲惨情形。

另一种道德异化被放大的情况。

是西方一神教文化模式的传播和影响。

在一神教的文化模式下,不道德不再简单的是不道德。

不道德之所以应该受到谴责,也不再是因为对人本身可能造成的伤害,而是因为违背了上帝或教主的律条训令。

既然违逆教主的意志,那就必须加以仇恨敌视,即便轻微的不道德,或者即便这所谓的不道德(比如仅仅是个体的奇装异服),并没有实际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也有足够的理由加以无限度的敌视。

西方一神教的范式下,对上帝或者某种神圣对象的无条件膜拜是放在第一位的。所以充满了大大小小的禁忌。人的言谈举动,一不留神就可能是亵渎上帝或教主或者相关联的神圣对象,就成了十恶不赦,被当成无须同情的对象。

一神教的范式下,人群是被划分成教徒和异教徒的。

某人犯下不道德的行为,很可能就被归类为异教徒,既是异教徒,就无须任何同情,只要仇恨敌对就可以了。

中国传统本来是一个世俗文明,没有那么多的禁忌,人的言行也不必担心稍有差池就亵渎这个,亵渎那个。

孔子是可以公开嘲笑挖苦的,皇帝也是可以公开批评抨击的,

到满清统治,再叠加近代西方宗教传播影响后,中国的世俗化色彩减弱,宗教色彩加强了许多。

也正因为此,道德异化的现象也放大了许多,这种道德异化也可以说成是泛道德主义,也就是滥用道德的名义,对人进行审判批斗,让人社会性死亡。

现在经常出现的所谓网络暴力,其实也就与此有关。

很轻易就把某个新闻事件里当事人推上道德审判台,在网络聚光灯下,用放大镜显微镜审视其一言一行,寻找其有可能不纯洁不道德的蛛丝马迹。

这两天的热搜新闻,小学生校园内被车碾而死,一星期后,其母也跳楼。

据说就和网络暴力有关。

母亲出事后到现场的视频留言里,有讽刺她化妆精致的,有说她表情不够悲伤,还有大V说她故意闹事意在获取巨额赔偿的。

其实所谓网络暴力的共同特点是,自以为主持正义,用火眼金睛识别一切不道德的苗头,加以打击。鄙视一切应该鄙视的,嘲笑一切应该嘲笑的,咒骂一切值得咒骂。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斗人整人为乐。

要改变这种泛道德主义(道德异化)的趋势。

可以从两处着手。

宏观上,尽力恢复中国儒家世俗文明的传统,尽量去宗教模式化。

孔子提倡的忠恕之道,就是需要大力弘扬的传统。

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这个一以贯之就是忠恕。

这个恕字牢记在心,就不至于动不动就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这一套。

不能动辄把人往坏里想,也不能因为某人说错一句话,有些不道德行为,就终身贴上劣迹标签,一辈子不得翻身。

微观上,对某个具体对象的批斗,尽量不要跟风。

如果一个人已经有很多人在骂了,你又何必凑热闹,跟着上去踩踏一番?

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舆论事件,如果某个具体的人,被指控犯下了不道德事件,你想要表达对这个人的愤怒不满时,或许可以遵循如下公式。

500

B代表你通过语言行动表达出来的愤怒情绪,p代表你目前接受到信息真实概率,E代表你得知事件信息后内心第一反应的情绪,N代表包括你自己在内参与批评者的人数。S代表这个人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C代表这个人已经受的相关惩罚程度。

这个公式的意义是,如果一个人的不道德行为已经受到惩罚了,他受到的惩罚足以和他造成的伤害相当时候,S-C=0,你适合输出的愤怒情绪,就应该也是0。

如果对他惩罚,已经超过了他本身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伤害,那B的数值就是负,这代表你应该表达对他的同情,而不是愤怒。

信息真实概率p,则表示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相关信息真实度高,那表达的情绪可以少打折扣。如果只有50%的概率为真,那就至少要把愤怒情绪降低一半。

N所在分母这一项的意义是,如果批评当事者只有你一个,那可以把你自己的情绪充分 表达出来。就如果表达不满的人有10个 ,那就应该把不满情绪降低一半再表达。

如果有一万个人在同时批评某个人,那你的情绪只表达百分之二十就够了。

参与批评的人越多,你再参与到批评中的必要性也就越低,其实也可以完全不参与。

这个公式只是说明大概的意思,也自然没必要做到绝对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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