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字,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公司被罚50万

今日(5月24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违法行为,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于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悉,经投诉举报调查发现,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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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01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26052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调查发现,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以铁路、公路、房建、市政、设备安装监理及工程咨询、招标代理为主的综合性咨询企业。据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注册地位于郑州市新圃西街150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泽州。(文|中国基建报 詹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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