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向妻子借钱,离婚后男方被判还款

  • 即使不考虑公序良俗这种趁人之危的合同成立么?
    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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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烦sh 穷人
    知道法律上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老人吗?反之也是一样。夫妻共同财产是要用于夫妻共同拥有义务的家庭成员之间,否则就是必须要对方同意,对方不认同,你就不能用,明白?所以,借条成立。不过法官的判罚是有问题,因为若是借款33万,应该只要还一半。也就是这33万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还,也该是还回夫妻共同财产中。所以要一人一半,而不是要证明什么狗屁的是否是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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