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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 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在处理被告人翻供等毒品案件时,“仅凭被告人的口供依法不能定案。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对仅有口供作为定案证据的,对其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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