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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者,提“人民”为了与“为人民服务”相呼应,不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学科中的概念之争,无需科普;二者“片面强调企业的盈利只能(职能)”以及“对于单一企业的效率要求过高”并非吾之观点,无需反驳。

回复1

  • 其实“为人民服务”里面的人民,本身就是指的我说的那个人民,毛时期全社会都是处于组织化之中。也即全社会组织起来,为大家的共同利益奋斗,为人民服务则是指的具体的个人或者企业等社会局部组织,需要为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

    社会整体的组织化和单一的具体企业的盈利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实际上,社会整体的组织化往往会使得某一企业必须处于亏损并接受补贴的状态之中。这一点从前一阵子某些廉价药被药企抛弃就可以知道。这种情况在以往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药企可以通过具体的财政补贴来生产廉价药,以服务社会。

    就铁总而言,这属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交通,其企业性质可以参照城市公交,本身就不能以盈利标准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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