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该不该封杀

  • 所以说呢,我就很讨厌和没有逻辑的人对话。
    把你的认证号融了,仅仅是让‘网红不能做网红’?真这么想,不是蠢就是傻。难道你认证号的作用仅仅是‘做网红’?自己动脑子好好想想,所有认证号都是网红号吗?封杀你的认证号仅仅是封杀你做网红的路吗?范冰冰的认证号只是明星号吗?难道她的号没有网红性质?明星偷税几个亿还能继续做网红,她今天还在发面膜带货微博,她带货能有人买难道不是因为她曾经的明星身份?你真当大家是傻子看不出这是双重标准?

回复1

  • 情绪化要不得,当你先入为主认为范冰冰和郭老师这是双重标准,那么片面的看法会左右你的想法,你也只能将少数人的找漏洞赚外快(范冰冰发面膜带货微博),进而引申为对网络体系存在双重标准, 将少数存在问题就说明整体有问题,是我没逻辑还是你没逻辑。
    你还和我辩网红和明星认证的问题,你品品我的话?谁和你辩无聊的“认证”,我说让范冰冰做不成明星就是足够告诫后来的明星,引以为戒,难道赶紧杀绝不是有悖于法治精神吗?
    还是说郭老师只是给个“牙疼警告”去了认证,然后消停几个月不痛不痒,看风头过了,视频试探着照发、顶着郭老师名头微博动态照更,然后你们粉丝接着捧,接着叫屈,然后过几个月资本接着找他们发单,后来者见所谓“惩罚”不过如此,红线不断被触犯,这时候有人被彻底堵死了,他们的粉丝就会出来说:“有关部门怎么回事,郭老师当初不是小小警告一下,怎么咱们idol就彻底没了。有关部门处事不公,然后形成恶性循环,
    请你别忘记,网络处罚也是遵循法律精神的,既不是“一竿子直接打死”,也不是“留有余地,让后来者不断试探红线“,不断留有余地,到后来打补丁只会削弱有关部门的权威。因为郭老师是网红,她的余地就这么大,要么直接封杀,否则就会留有缝隙有机可乘,起不到对网红群体审丑的告诫作用。
    范冰冰的事情,你记住一个道理:她接不了代言、拍不了戏已经对明星群体有足够的教育警示意义了,而不是将她打死到连网红也做不了,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精神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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