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你选择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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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叫做“殖民地法系”,在欧洲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时代,殖民地往往各种文化宗教习俗错综复杂不能直接照搬母国的法律,遇到疑难案例需要中央议会司法解释写封信跨越大洋一个来回就是半年,殖民者又没那么多精力自己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律,所以大家将就一下以前有判例的按判例,没判例的临时找几个人举手表决。既然是殖民者,当然要保护强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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