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反日游行”中被击穿头骨的他仍未出院

  • 可笑。
    蔡砸过车么?
    ----
    你一砖拍别人脑袋上,
    别人只能拍你一砖?
    你这辈子打过架么?见过打架么?
    你拿棍棒几十下未必能打死人,
    匕首类短刃一刀就捅死!
    哦,我挨打几十下,就捅一刀哦,应该轻判!



    这就是互相斗殴致伤事件,属于典型的流氓斗殴,双方如无伤害都应治安处罚,
    有些人上纲上线恶意重判!

回复1

  • 可笑。寻衅滋事的事情一带而过了?


    《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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