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先机or意义不大:法律界对李国庆抢公章事件有争议

  • 在公司有一点股份就可以去随便拿公司的财物了?更何况是公章,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警察对这些事情无权干预?只能做民事案件处理?李的临时股东会居然可能有效?也不看看李的股权登记证上占多少比例?这些专家都是被买通了吧,在这里打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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