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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在马路上或者去餐馆吃饭,见到有人一路跟着你拍,你也不会接受,这跟是不是墓地无关。但是记者在马路上在餐馆里拍摄周围环境,只是偶尔拍到了你,你要打他?这不是寻衅滋事是什么?公墓和马路餐馆一样,也是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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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缘无故拿相机去墓地拍风景?这还是记者么?这不是神经病么? 作者这样揣度记者们?是不是作者也该去看看医生了
  • “记者在墓地拍摄周边环境”这句笑死我了
  • 公彘别偷换概念
  • 你又在瞎说,个人有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就是拒绝记者釆访,拍摄,去年上海电视台有一台节目:急诊室的故事,还有一部110工作记录片。节目编导在介绍中说。真正在节目中播出的只有采访拍摄的十分之一。有的题材很好,但是当亊人,家属不同意拍摄,就沒能拍,有的拍好了,最后征求当事人时,当事人不同意,就销毁录像,播出时有许多人打了马赛克。編导说耍遵纪守法。我有新华社朋友,听他讲过,采访难度最大的是釆访个人,釆访最容易,最方便是政府,企业。釆访个人,人家有权拒绝,是个人权利,他还说这一点不如公安机关,公安有法律支持。
  • 转移矛盾了不是。我在马路边如果有人拍摄,我会看自己是作为背景还是“主角”,如果是背景就无所谓了,如果一直跟拍我,我一定会问个明白。
    在墓地呢?丧葬是人类文明开端的重要标志,从丧葬文明开始人类才开始摆脱野蛮。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幼童的丧葬是存在极端的忌讳的,大家都懂的是不能入祖坟,夭折的乱葬岗,幼童要配阴亲。这个忌讳是否属于文明放一边,但西方社会一直就将是否拥有忌讳作为文明的评判标准之一。

    现代社会记者的采访权也是有边界的,我所理解有二。一,记者对公众负责,拥有的报道事实真相的采访、发表权,这个权力需要被采访人,被记录人,被追踪人,被拍摄人赋予权力。另一个是记者对公权的监督权,这个可以在公共场合进行提问、拍摄,但对方拥有不回答问题的权力。
    把特殊放一边,我个人不认可任何人拥有未经我允许的拍摄、记录关于我丧葬的权力,哪怕我的家属在我明确赋权的前提之下。这就像有人要拍摄你母亲生产你的过程一样,不管你怀着多么崇高的目的,不管你对某种真理的任何执着,都不行。
    传统文化中,这个叫大不敬。
  • 方方配和人家记者相提并论吗?请问哪个记者报道疫情是躲在屋子里的?你个老公知但凡还有点良心,收起这副道德绑架的做派,忒恶心人了
  • 你信口雌黄,记者不听劝阻,硬要强闯,寻衅滋事,双方发生肢体接触而已,整个视频,根本不见动手打人,记者被打,怎么不打110,怎么不上法院告!
  • 是啊,是不能打。拍死一只马蜂,在手上留下一团血糊和一根刺,还会招引无数的马蜂的报复,何必呢?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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