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客人吃剩的河粉 她被开除

  •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 巴菱:
    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一个问题,只要已经合理告知了员工,员工对这些规定也是知道的。那么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里面只要写明,这种行为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的解除行为就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你对法律的解读高于这位律师?有些犯罪分子躲过法律,不是因为他像你懂几条法律,能看懂书面含义,更因为他会运用法律,知道法律除了书面,还有各种前提。本文女主做错了,只是不服,靠你的这点法律就认为能死扛,只是自欺欺人。
    通过你的自以为是,1认定我任人揉捏、2认定女主可以反败为胜、3认定企业管理无能。你用你的自大给出的答案都错的可笑。首先我没你说的那么不堪,其次女主没有付诸法律而是请媒体,只是想打人情牌、舆论牌给自己机会,因为她知道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最后,这家企业这么大,如你所说那么无能,那你就是老板了,也不会有它的存在。
    别自以为是了,好么?一知半解帮不到别人的。

回复1

  • 律师和律师打官司的时候,总有一个对一个是错的,并不是说二个律师都是对的,那我们就分不出哪对哪错了是不是,所以说律师说的并不是都是对的,这个律师说只要有写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是不是太武断了?首先你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律还有一个下位法让位上位法,何况你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更不能超越法律而存在,劳动法有规定合理解除合同的条款,这家酒店逼员工主动辞职是不是在逃避赔偿责任?不要说什么为员工着想留情面好以后找工作,服务员工作需要做背景调查吗?
    做为一个基层的服务员,她并不一定懂这个劳动法,她有可能认为请律师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牵涉到懂不懂法律的问题,牵涉到经济的问题,她有可能认为请一个律师需要付出多少金钱,那最经济的做法当然是寻求媒体的帮助,因为这不需要付出经济成本对不对,
    一家酒店,多次多人出现同样的问题打包客户的食物,而且是明文规定不允许的情况多次发生,他们的管理是不是很松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后不是通过系统的管理手法去理顺,而是通过这种极端的方法去解决,不是管理无能又是什么?后招的人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呢?再逼人家辞职?那这家酒店永远管理不好。
    服务员是基层的弱势群体,我不支持她去寻求法律帮助,难道让她忍气吞声,白白为酒店辛辛苦苦干几年被人一脚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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