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无证骑摩托逆行撞车身亡,被认定全责

  • 叶月 观察过滤水,搅拌钨合物
    法律没有规定路口限速30公里。路口限速以该路段限速为准。
    ——如限速60的直行绿灯路口,机动车以60公里/小时速度直行通过,不存在超速一说。

    另很多一般人以为的所谓“路口”并不是道交法定义上的路口(请百度交叉路口定义),机动车连减速义务都没有。

    ——如一条小道汇入国道小巷并入公路这种所谓“路口”根本不属于道交法上的路口,这种地方机动车不需要减速,相反从此“路口”进入公路的所有车辆需要按“辅路让主路”的法律规定避让公路上的机动车,否则发生事故应负全责。

回复1

  • 首先,可能你没注意,这里是个丁字路口,并不是小道汇入国道这种情况,注意看大货车是右转过来而不是并道过来,这种路口是有慢行减速的要求的,因为是转弯,不是汇入!另外这里摩托车是逆行,辅路让主路这一条有点牵强吧?知道你是直接复制粘贴就过来的,但是好歹审审内容,这样很容易让人误解你是在为摩托车辩护,这犯不着真的。
    然后丁字路口的限速规定,实在没找到合适的,也没注意到这里有没有红绿灯,然后
    交通法规定十字路口左转限速为30公里每小时。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这就有点意思了,我查到我资料是这样,当然你可以说是左转限速,不是直行,然后,我们的新闻里明确表示,这家伙是在逆行,逆行的车辆我们应该按照直行的标准来定义限速标准???
    在我看来,逆行首先违法不说,其危险性应该比转弯高得多,所以交警按照30码的限速来定义他的超速行为,我觉得没有问题,当然,这只是我觉得,具体还得我们的法律说了算。
    有时候法律没有规定很多细节,这时候就得看我们的执法者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来给予判断,我个人觉得卡车司机大哥应对处理和交警的这次初步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您要以直行的速度来带入逆行,那我也无话可说,咱们看新闻后续报道,毕竟咱们说了不算,得看法官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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