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帮抬婴儿车致孩子坠落 家长索赔

  • 你才是扯淡,谁告诉你好心做事就不用负任何责任了?打个比方,你骑自行车回家,看到一个老人走路累,你好心把他载回家,结果不小心你摔跤了,把老人给摔死了,你说你不用负责?
    再比如路上有个姑娘晕倒了,貌似有休克,你好心上去给做人工呼吸,做胸部按压,结果用力过猛把人胸骨压断了,刺穿肺部而死,你说你不用负责?
    具体到本案例,因为是两个人共同抬的,两个人都有疏忽责任,责任一人一半很公平,不过超市员工是在上班,在履行超市帮助客户的义务,所以员工的那一半责任由超市承担。

回复13

  • 萤火虫之赐 古楼听风启孤舟看潮升
    美看明白人家顺什么?你举了半天的例子,特别是那个急救的例子,就是人家要表达的意思:好人好事应该有类似的《好撒玛利亚人法》来保护,你要想追究我的责任,那请在我帮忙前你明确表示拒绝帮助,在你明确表示拒绝帮助的前提下我执意帮助导致孩子受伤,你再来追究我责任,否则,我做好事不应该承担责任,哪怕你肋骨骨折戳破肺部。明白了?
  • 京雀 (装?)抑郁家里蹲
    上海人大那边前段时间正在讨论关于救人导致风险是否要担责,因为就是纯粹的专业医护人员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也不能保证100%救活(哪怕动作无差错),但不救的话死亡率更大,如果要求见义勇为救人的人100%不出问题一定把人救活,否则就要担责的话,那肯定100%没人敢救人,结果社会上的总死亡率会更高……不知道现在讨论的结果怎样了……
  • 居然有这么多踩,看来我例子举的还是不够清楚,我就再举极端一点的例子吧。。
    举个例子,你去朋友家做客,朋友给你用水果刀切西瓜吃,你好心要帮忙,刚接过刀,不小心脚一滑用水果刀把朋友捅死了,你说你是好心去帮忙的就不用负责了?这个是过失致人死亡,不仅要负民事责任,甚至要负刑事责任(在刑法上,如果是因为不可预见意外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有疏忽大意因素造成死亡,就得负刑事责任,超市员工案例就有疏忽大意因素)
    很多人把“好心做事”和“做好事”混为一谈,好心是有可能干坏事的,只要是出于你自己的意志,你做了坏事,你就得为你干的事负责,“好心”只能为你干的这件坏事做出性质判断,大多数情况免除刑事责任而已。。
    很多人说好心干了坏事还得负责,那我以后就什么事都袖手旁观了。。别为你的自私懦弱找借口,这个社会本来就不推崇好心干坏事,没那个能力就一边凉快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做好事之所以被推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干了好事”。。
  • 说的“对”,所以,我一个大好人,现在从不做好事了,因为,做坏事,最多行拘5~7天,做好事,说不定你会被法死。
  • 说的对,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可以做好人好事的。
  • 如果社会真实的像你说的那样直接负一半责任的话。对不起,我是不会帮任何人了。不帮我没责任,帮了有可能负责,我是绝对不会再去帮人了。出事的话,人人都自求多福算了。

  • 你这么搞以后就没人帮助别人了。
  • 知道为什么现在民法要修法,添加自甘风险吗?
    当你选择接受了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必须确认这件事情是否有风险
    如果你没有提出反对,就表示你确认清楚风险了
    在清楚风险的情况下,你还要这么做,出了事,你必须 自已承担风险
    这个就叫 自甘风险
    ·
    人家说要载你,所有人都知道坐车是会有交通风险的,你怕交通风险,你可以拒绝,对方强行把你扛上车,最后出事了,人家要负责。但是你没有表示反对,意外出了事,你就要自甘风险
    如果是驾车人故意带着你往墙上撞,那就是另一回事,那属于谋杀
    但如果帮助你的人主观上没有故意要让你死球的想法,你就只能自甘风险
  • 心肺复苏按断肋骨是常态,轻轻的按压基本没有任何效果……
    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医生,也不敢说绝对不会断。
  • 已注销用户 心直口快请谅解,愿国家稳定,愿民族强盛!
    第二种已民有明确法规,不承担责任,但还是希望大家平时多学一救护知识,就比如文中这种考虑不够周倒(无论三方),也更希望救护做为必考试项,从小学开始,简单说从初中毕业,所有人都应该有初级救护水平(就是个别地方学驾照培训一样),现在有一些偏向分数了,那就希望这分的含金量更实在一些,不知道现在生理科学的如何。

  • 要的就是甩死了不用负责任,因为骑车人是好意为之,没有受任何报酬,权责应相符,不能以商业运营单位的要求的要求他。只要骑车人不是故意弄死人的,就该免责。
  • 你做过父母亲吗?操心孩子是第一,要是别人帮忙你就可以撒手了?
  • 完全出于好心帮助导致伤害,应该是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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