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沉迷直播 致2儿童溺亡后逃跑

  • 呵呵,某些家伙连司机取得驾照前都要通过交规考试都否认,还有脸说别人偷换概念。还试图拿高压电危险这个人所共知常识来混淆很多人不知道水浅有溺水的可能性,这就开始语无伦次了。给女生下药已经是故意伤害了,跟过失伤害截然不同,某家伙居然用两个性质截然不同行为去偷换概念,把其无知和智商欠费的面目暴露无遗。呵呵,我就某些家伙,自己的高等数学成绩过关了吗?真的上过正经大学吗?

回复1

  • 某些人颠三倒四、逻辑混乱,还喜欢做教师爷,一会说这是过失杀人(进而延伸出了疏忽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讨论)所以轻判,却硬要否认这两种过失在车祸事故里都存在(比如疏于观察视角,过于自信车技或老司机经验),那么同样是过失(不管你认为此案是哪一种,你都能在车祸中找到同类过失),同样是逃逸,凭什么就不一碗水端平?这点逻辑对你来说理解很困难吗?
    继而,又开始耍赖,辩称车祸中司机受过驾驶培训(本案罪犯无知无畏,不知水深水浅,又拿大多数人不知游泳池深度作类比),所以司机不应该、不可能、不配享有疏忽过失?呵呵,都跟你说了疏忽跟受没受过教育、培训没毛关系,父亲把女儿忘在车里闷死了,学生眼花考试简单的送分题做错了,工人因为精神恍惚走神操作失误酿成事故,这些低级错误的疏忽是因为没受过教育培训?还是说你以为天下的车祸都是可以因为受过驾驶培训就绝对避免疏忽过失?真是法律人的理想国(虽然我很怀疑你的逻辑能力会是律师)。
    接下来,又要为你的当事人硬挤闪光点了,什么他有过施救行为所以从轻,却避而不谈他主动勾引诱拐儿童作为牟利工具,避而不谈中途自保逃逸,似乎先设计陷阱(好比此案中买零食诱儿童参与直播),捅人一刀再施救也是可歌可颂的事,颇有死磕派律师之风。这种主动作恶比之毫无预先主动设计、纯粹意外发生的车祸,凭什么你要轻判?论施救,车祸中肇事司机一样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凭什么你要判的比他们都轻?
    最荒唐的就是你偷换概念,拿常人不精确知道游泳池深度,所以我当事人不知河水深浅有情可原,来做罪轻辩护。还好意思倒打一耙,说我扯电压,这不就是我讽刺你的荒谬之处——水火无情、触电危险这种常识,需要你精确知道水的深度、火的温度吗?不知就是你的辩护理由?那还真是无知无畏啊,找你这个逻辑,拿刀过失杀人者,是不是也可以辩称因为常人无法精确知道钢的硬度,铬、钼含量等等,所以我没想到他能捅死人,呵呵,这也是一条罪轻辩护理由。你的逻辑才让我觉得你根本没上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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