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个人频繁跳槽,将被纪录信用系统

  • 普通劳动者用不着频繁跳槽吧?频繁跳槽的人是自身原因多还是企业原因多呢?你先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或者,如果企业也有这个记录,那么当一个没有什么炒员工记录的企业和一个频繁跳槽的员工在一起比较时,你觉得谁的问题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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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233 舆论阵地,你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没有炒员工记录?哈哈哈,你怕真的是个资本家,不食人间烟火。现在公司要裁人,还需要拿出辞退书吗?分分钟种种招数,让你学会知道什么叫自动离职。
  • 112233 舆论阵地,你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再来,如果一家公司先后成立了两家子公司,然后将第一家子公司的员工,改签合同到第二家子公司,请问,在合同上看,甲方主体是不是放生了改变,那算不算跳槽?如果算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以为只有底层劳动者会受到侵害,除非你是资本家,否则整个社会劳动者都会收到侵害。因为现在这样搞的公司多了去了,尤其是那些看起来高大上的上市公司及大集团公司,那要制造某个人频繁跳槽进而影响伴随他一生的征信系统,太容易操作了。  由此,员工也就不是员工了,永世为奴吧。
  • 112233 舆论阵地,你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另外,这么说吧。 底层打零工的人多的是。 很多今天在这个工地干活,签个临时合同,下次在别的工地钱个合同干活。这算不算频繁跳槽。 曾经的三和大神,有了解过吗?你以为这样的人现在没有了吗?
  • 112233 舆论阵地,你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你这不是扯。 员工按照劳动法契约正常跳槽,哪门子的征信问题啊?劳动法大还是这个人社局的规定大?
    再有,既然要这么搞,公司领导就不要让员工免费加班,不得在下班时间向员工部署工作。 如果公司违反了,公司就要被列入征信系统,每月定时给受害员工赔偿费用。 鉴于员工的征信系统是一辈子跟着走,除非公司法人和老板破产,否则即便员工不频繁的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该公司也必须支付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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