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起诉不代表无罪 或申请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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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否认赵有见义勇为的行为,我想说这种事很常见,陪酒女跟酒客之间的纠缠不清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想一夜情,这个李某跟女的认识了几个月,还带回到了家门口,李某要求过夜,邹某不同意。那么问题来了,李某把门踢破,进去打了邹某,是属于强奸未遂吗?门坏一半,可以看到屋里情况下,门口也有人围观,这个李某是进去继续强奸行为?还是脱女的衣服了?还是花了钱,得不到一夜恩情的李某的泄愤打人行为?女的喊强奸,那事实是不是真的有性侵行为?猥琐行为?还是女的为了引起他人注意喊的?现场媒体没有还原细节,而警方是有细节的,如果不是强奸未遂,只是普通的纠纷,赵某在不知情,或者被女的误导的情况下,把李某打成2级重伤,是不是防卫过当了?检察院为了弘扬正义不起诉,感觉这个案子差不多了。但是趁舆论热度索赔国家补偿,这个会不会降低见义勇为的正当性。当然,我的立场不同情李某。但是我觉得警察能在舆情一边倒地支持赵某的情况下能公告出来,如果不是掩盖执法不利,那就是有证据敢杠全国网友的。上了法院是要讲证据的,不是单单舆论同情,或者舆论走向就可以的,以前那个辱母案,刚开始舆论也这样,后面,公开重审之后,很多东西也爆于天光了,我的同情分也是大减。所以说,不是不能索,而是要有事情证据,而不是靠舆论支持。我的意思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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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心 烟草公司接待大厅竟然不让抽烟
    受害人有视频讲述整个案发过程(由赵妻提供)其中有李某拿椅子砸晕女受害人扒其衣服的讲述,你还是去看看吧。
    你为了维护自己言论的正确性,强行把案件往陪酒女一夜情上拉扯,心太坏了。
  • 以后见义勇为的到了现场先给律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 而且别说是x女了,就算是和你办了订婚宴的未婚妻,在结婚前你违反人家意志,也是可以去公安局告你强x的
  • 当然算强x,就算是出来卖的x女,如果你没谈拢就动手,那就是强x此条评论已被折叠,点击查看
  • 第一,是否强奸与女性生活作风没关系,只与女性意愿有关系。哪怕这个女的让男的上床,只要没同意发生性关系,男的强行也是强奸。第二,见义勇为者没有条件也没有时间去调查。否则警察在路上看到有人打架,是不是要先调查下打架的背景,打架人的动机,是不是在拍电影,是不是在练武,荒唐不荒唐?
  • DOMSA 恨国党与民粹是一棵毒苗上结出的两粒毒果
    既然你也没否认,赵有见义勇为的行为,那么,请问事件中女方与男方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或者纠纷,就可以影响赵见义勇为行为的正义性,正当性?这样的逻辑难道不觉得怪怪的吗?
    从该事件多方,多次披露出的信息来看:
    1:赵表示,听到有人喊强奸并呼救,听到有激烈冲突的声音;
    2:现场有门被暴力损坏,有人在实施暴力;
    3:暴力实施是一个连续的行为,并没有因为赵出现到现场而停止;
    4:赵阻止男性施暴两人倒地,李姓男子之后打了赵两拳,赵即刻回击;
    5:事发现场为公寓门口,应该属于公共场所吧?
    6:女方同住人(闺蜜)外出报警,从赵一方的讲述中,是强奸,从警方公布中是打架,那么,报警电话有无录音?不相信110没有录音存档,那么到底当时报警的内容是什么?
    7:该事件还存在其他现场目击人;

    赵作为局外人,挺身而出,看到当时看到的实际现况,难道要求他去思考,辨别当时男女双方的关系?男女双方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可以致使李姓男子的施暴合法化?
    我们不引申本事件,假设一个场景,如果某人发现,在某公共场所,有人以私人身份(非国家合法授权实施暴力的公务人员),实施暴力伤害他人,且造成了,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导致了一定的后果,且暴力仍在持续进行中。某人挺身而出,制止暴力侵犯的,那么,如果事后发现被侵犯者本人也有过错,就降低了见义勇为的正当性了?就影响了我们的同情心了?
    我们的正义感,同情心,在本事件中,首先是给与赵先生的,而不是其他人!
    如果是女方夸大,扭曲,甚至捏造事实,那么对李姓男子的伤害的第一责任者,也应该是女子,而非见义勇为的赵先生!
    该女子与李姓男子发生纠纷的是非曲直,丝毫不影响赵先生见义勇为性质。是否认定赵先生见义勇为的证据,我认为是本人上述列举的1-7点。
    本事件中,明显存在出警警员工作不规范,不完善的质疑。当时现场,三方人员都在,目击者也在,怎么就不能厘清真相?结果时候根据李姓男子的报案,刑拘赵先生,那么请问又是何时对李姓男子非法入侵嫌疑进行后续监控的?何时认为李姓男子有非法入侵嫌疑?当时门被暴力损坏,没认为?当时有多方纠纷,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时候,没认为?当时有人报警,警员出警,到现场没认为?李姓男子报案,讲自己大晚上在别人住的公寓楼道,别人门口玩耍的时候被打了,没认为?
    至于山东辱母案,反抗是因为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阻碍正常生产工作行为,殴打,以及严重侮辱其母,且报案后警方不作为,当时无法得到合法救济!
    我们可以对辱母案母子之前的行为进行质疑,但是我毫不批评于欢在受到伤害,忍无可忍境地下的奋起反抗!
    本人不明白这些事件怎么就降低了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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