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想让中老年人出来上班,还是不想让中老年人出来上班?

【本文来自《门卫大爷要求节假日三倍工资遭拒,法院:已退休不属劳动关系》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一边延迟退休时间,一边在老年劳动者的基本保障问题上扣扣索索,干活嫌人少,吃饭嫌人多,无过于此。

如果你想要从一个群体中收获经济利益,或者说促使该群体从事经济活动,我认为,至少表面上先做到把这个群体当人看应该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人格上的平等认知是做到很多其他事情的第一步。

问题问的是要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可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如果只从法律角度来解读的话,那只能说法院判的对,符合法条,没毛病,有些人不就想听这个嘛,可这解决问题了吗?没有。

现状是很多法律和政策在大方向上是矛盾的,比如延迟退休,搞银发经济,这显然是企图最大限度深挖中老年劳动力的存量,但另一方面又在老年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收入问题上不跟进不配套,这极大降低了中老年人参加经济活动的吸引力,就让人很好奇,究竟是想让中老年人出来上班,还是不想让中老年人出来上班。

现在与其去讨论怎么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不如先解决一下这种常态化的自相矛盾,起码先做到政策意图不自相矛盾再谈别的。

简单来说,能不能至少先弄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该做什么,让行为和逻辑保持起码的一致。

不要总是那么令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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