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真的破防了

结合海南新政和胡主编的文章,我破防了,凭什么你民营企业家分不太清犯错误、违规、违法、犯罪之间的区别就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面对劳动者的“恶意讨薪”就重拳出击?劳动者就能比民营企业家更能区分犯错误、违规、违法、犯罪是吧?“民营企业的大部分都是小微企业,经营者涉及的资金规模不大,很多人也不是很懂法律,对犯罪边界的认识比较模糊。”那劳动者呢?要不要看看现在劳动者维权有多困难?时间长,手续复杂,证据难收集和保存,凭什么“民营企业家”就能享受便捷,而劳动者就要如此繁琐?没有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精神?是处处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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