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处理物业的违法是不是歪了?

坐标重庆。

朋友的小区因为与物业有纠纷。结果物业公司就擅自停水停电,这个是违法的吧,然后投诉到房管局(这个部门管理物业)的物业市场科主管此事,而这个部门不去叫停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而是和稀泥,告知7天之内给予解决。感觉这个主管部门一开始就是站在物业公司角度和稀泥,根本不紧不慢的,根本不是第一时间去叫停水停电,同时以这种方式不拖延。

这种情况,怎么督促他们这些人去办正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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