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3年,滔天大案

作者 | 清歌向暖

来源 | 历史教师王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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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风光旖旎的杭州城成了人间炼狱。

  清廷公开处刑,凌迟、斩首、绞死了70多人。

  同时流放数千人。

  这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江浙地区的文人名士。

  他们之所以这么惨,是因为卷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滔天巨案中。

  ——明史案。

  02

  时间倒回到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

  清廷以内三院大学士洪承畴、李建泰、冯铨、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纂修《明史》,是为官修《明史》。

  仔细看下这个名单,会发现,骨干基本都是原先投降来的明廷官员。

  为啥?

  因为,虽然南明弘光诸政权相继覆灭,但江浙文人心心念念着的还是大明。

  虽然南明失败了,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拿起笔杆子斗争。

  他们对官修《明史》没有太大的热情,相反,热衷的是给各种藏书家私人编纂《明史》。

  正是私修史书中大名鼎鼎的庄廷鑨的《明史辑略》(又称《明书辑略》,为简便起见,以下统称为《明书》)掀起明史案这个巨大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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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辑略》转抄残本

  03

  庄廷鑨,出身浙江湖州一地主家庭,其父庄允诚是湖州首富。

  十五岁时,庄廷鑨就被拔举为贡生,进入国子监读书。

  但据顾炎武先生所说,庄廷鑨没啥读书的天分,他这个贡生是买的。

  庄廷鑨的身体素质不太好,大病了一场,留下后遗症,导致双目失明。

  (老王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导致的后遗症,有懂医的可以留言解释一下)

  双目失明之后,庄廷鑨反而时常以《国语》作者左丘明自比,立志也要写本书,以求流芳百世。

  但庄少爷的水平实在有限,只能借助“钞能力”,搜罗到了朱国桢的《明史概》。

  朱国桢,是天启朝的内阁大学士,在被魏忠贤排挤出朝廷后,在家闲得无聊,曾写过一些朝野掌故。

  崇祯五年(1632年),朱国桢去世后,朱家子孙不擅持家,日子过得一比吊糟。

  所以,当庄廷鑨派人拜求《明史概》原稿,朱家人自然一万个愿意。

  拿到这些实际没写完的稿件之后,庄廷鑨日夜加班加点,润色删减洗稿,并让人补写了崇祯一朝的史事。

  庄氏《明书》就这样完成了。

  04

  令人有点小悲哀的是,庄廷鑨在书籍编完还没付印的时候就一病呜呼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庄允诚当然不会坐视儿子的“心血”就此作序埋没,不仅自费出版,请来了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来给这本书作序。

  和现代出版畅销书的套路一样,《明书》为了能更好的发行,特意把“编写委员会”的阵容弄的十分盛大。

  江浙一带有名气的读书人都被列名其上,哪怕他们其实并不知道这本书到底写了什么。

  顾炎武《书潘吴二子事》载:

  会湖州庄氏难作。庄名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其居,邻故阁辅朱公国桢家。朱公尝取国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命胥钞录凡数十帙,未成而卒。廷鑨得之,则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书冗杂不足道也。廷鑨死,无子,家赀可万金。其父允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中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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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书》刊刻完发行之后,庄家的噩梦也就此来临。

  列名的共有18个人,其中就有一个叫查继佐的举人。

  你可能不太熟悉他,但你一定听过他的后代子孙,金庸。

  查继佐在看到这本书之后,吓尿了。

  原来,《明书》里不仅一直使用着明朝的年号,还沿用了朱国桢原稿中的词语,例如,称清太祖努尔哈赤为“老奴”,称清兵为“建夷”。

  这些字眼,是要索命的。

  查继佐没有去找庄允诚,而是联合一同列名而根本没参加编辑工作的陆圻、范骧,一路狂奔浙江学道衙门,揭发反贼!

  先把自己摘干净再说!

  一来,学道衙门的本职工作是管教育的,对于出版物,不熟。

  二来,庄家使了银子;

  三来,继佐等三人到衙门口告状,主要是出于免祸的心理,其初心并不是想把事情闹大。

  所以学道衙门简单查问了几句,这事在明面上也就平息了下来。

  不过暗地里,庄允诚可是吃了不少苦头。

  有些无赖文人找到了一条“迅速致富”的快车道:只要没钱了,就会拿出一本《明书》去庄家敲诈一笔。

  其中,做的最绝的,是一个叫吴之荣的人。

  06

  吴之荣原来是归安县令,因贪赃枉法,进了大牢。

  出来后,吴之荣一贫如洗。

  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一次机缘巧合,他得到一本《明书》,顿觉如获至宝,一猛子扎到庄允诚面前要钱。

  “为了这本书,天天拿钱平事,家里就是趁座金山,也有搬空的一天。”

  庄允诚一口回绝了吴之荣。

  吴之荣勒索不成,恼羞成怒,转而在浙江所有衙门里,把庄允诚告了个遍。

  但庄允诚不怕,上上下下他早就买通了。

  不出意料,吴之荣的状纸都如石沉大海。

  按说普通人到这里就该放弃了,但吴之荣比普通人多了些见识和胆气,以及无耻。

  既然偌大个浙江都被庄家“腐化”了,那就去告御状!说不定会因此爬的更高!

  说干就干!

  他把《明书》里犯忌的话全部摘抄编册,连同奏疏,投到了四大辅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门下。

  就是这一投,掀起了无数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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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犯”庄廷鑨被开棺鞭尸,挫骨扬灰;

  庄氏男丁全部死罪论处,女眷、家仆全部发往宁古塔为奴;

  列名“编写委员会”的18人,除了之前去学道衙门首告的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全部死罪论处;

  所有刻过书的、卖过书的,以及被查出之前“包庇”庄允诚的浙江地方官,一律死罪。

  为《明书》作序的李令皙的小儿子此时刚满16岁,抄家的官员有恻隐之心,就把他的年龄改成了15岁,这样就能从死刑改成流放。

  但小孩子却坦然的说:

  “父兄皆死,不忍独生。”

  最终,李令皙和四个儿子被一同处斩,李家上下鸡犬不留。

  .....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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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鼎记》里的吴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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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鼎记》里,作为《明史》案的罪魁祸首吴之荣被韦小宝割了舌头,罪有应得。

  但金庸还是少写了一笔:

  《明史》案发后,查继佐曾自白功劳,说自己才是发现庄氏“逆谋”的第一人;庄家财产,查继佐也分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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