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烟花这事堵不如疏,强堵也堵不住,还有可能成为境外势力利用的抓手

微博@大漂亮傻事:

过年放烟花的事,包括昨天河南鹿邑的事件,我的观点仍然是这事,一刀切的禁止和啥都不管的纵容都是我们所不能取的,堵不如疏。

放不放烟花这个问题其实去年和今年各大媒体也都讨论过了,讨论的结果是什么呢?讨论的结果就是我们应该保持限制烟花燃放的整体布局,但是各地也应该因地制宜,设置烟花燃放区和烟火燃放时间,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放烟火爆炸和过年习俗氛围的需要。

我觉得媒体的这个态度非常好,我们也应该按照这个目标去做,完全放开对于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也肯定不现实,单是这两天各地放烟火留下一大堆垃圾污染环境,乱放烟花以至于引发火灾的新闻你都没有办法解决,你完全要求人自觉解决烟花燃放所带来的问题肯定也是做不到的。

必须要用规章制度来约束这些行为。

我的建议是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源头方面,规定烟花爆竹的生产必须满足一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禁止向个人销售生产威力过大的品种,规定烟花爆竹只能由专卖店经营,必须由成年人实名购买等等。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满足时间和地点的双重标准,只能在规定的燃放时间里处于规定的燃放区里燃放,燃放的垃圾必须自己清理,或者如果你不想清理也行,那就每个人都交一定的烟花清理费。其实这个我觉得不如也可以收取一定的烟花爆竹燃放费,来给因燃放烟花爆竹所需要多投入的消防医疗等各种资源买单。

我还是那个观点,民众有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你强堵是堵不住的,还有可能成为境外势力利用的抓手,不如按规定进行有序燃放,还能创造创造消费和保留保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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