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对于二次创作的包容也经历过一番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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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例下隔壁某岛国,岛国的二次创作也曾经面临一样的问题,但是最后政府出面,由一些知名公众人物和导演们支持下,开始对于二次创作进行“高容忍度”的执行...岛国之前法律规定的盈利,是以主要领衔和创作的人不能以商业(都没说盈利)目的为二次创作,而新的政策只是单纯对“商业”进行诠释—-必须是合法正规的公司企业,而民间自由工作室、个人等不算(说白了,就是不存在劳务薪资关系的),而且强调,必须是主创第一方来判断,其找来的第三方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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