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电动自行车的态度很不友好

   最早是标准。新国标除了重量、电压、速度这些安全性标准,还特地强调要有脚蹬,因为砖家说啊,没有脚蹬子就不算自行车了。都不是自行车,怎么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好吧,车子这么重,没电了骑起来可比推着走更费力。何况,这是电动”自行车“,不是电动”助力车“。倒是现在的车子轮胎一旦漏气,立马骑起来歪歪扭扭,这种安全隐患到不追究了。砖家怎么不说汽车必须得有汽?油车还有尾气喷管,勉强有;电车连这个都没有,是不是得强制加个加湿器?

  第二个是非机动车道被占用。不少城市的非机动车都被划成停车位了。我曾经看到某条市中心的次干道,车流还挺多。整条几百米道路,非机动车道基本都是停车位,剩下的那一窄条,胖一点的人侧身都难走?所以车子不得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第三个是安全头盔。照说头盔是个挺好的东西,关心你的安全走到哪边都不算错。但《矛盾论》显然定策的没有真正理会,主要矛盾不抓,专抓次要矛盾。电动车确实参与进了很多交通事故,但暗示的好像电动车是事故主力一样。好像电动车事故大部分跟机动车扯不开关系吧。像那种车道被占用,必须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能不更加危险?问题根源不解决,就加个头盔,就可以低事故率了?况且,不戴头盔引发的事故基本影响的只有本人,而不是其他如机动车事故影响他人。现在不带头盔的少了,但醉驾可不少。什么时候有关部门可以多关心一下机动车违章?另外一个,既然是电动”自行车“,速度嗯自行车一样限制,那么为什么自行车就不用带头盔?安全不能落下更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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