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本身,应不应该挣钱?
为什么律所是穷庙富和尚?
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这两年,调研大概600多家律所,大部分主任为一个事情感到骄傲:
律所本身不挣钱!我不希望律所本身挣钱,我要的就是大家一起挣钱。
我相信绝大部分人,是真心的,也是有这样情怀的。但做律师可以靠情怀,经营律所就不能只靠情怀了。
因为,这会带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01.
真心话,大冒险
大家忽略了这个问题背后,还有一个真相:律所不挣钱,但律所主任就不挣钱吗?
问答一个问题:如果律所主任不能通过管理、运营律所来挣钱,那他靠什么挣钱?
那他们靠做案子挣钱。如果一个律所主任,必须靠案子挣钱,那意味着什么?
就意味着,他就会靠通过律所这个组织/平台,获得更多的优势资源/业务而挣钱。
他会成为一个海绵,迅速吸纳这个组织带来的不断的业务、客户、荣誉、资源,他成为资源的汇聚者。
在这里,你就能明白一件事情:大部分律所主任都容易炫耀,自己分案子分资源给别的律所,律所的律师都靠他无私分配而发展的。
可问题是:他的资源为何越来越多?是不是更多的律师加入这个律所,带动了律所的品牌、影响力、信息的流动,给他增添了更多的资源?
02.
律所,有点传销的味道
当一个律所主任,必然会通过这个平台让他个人获得最大利益的时候,那他对这个律所的贡献是什么?
当机制的属性,决定了他必须下场与青年人抢资源时,那律所对于年轻律师的价值是什么?
我之前写过一个内容,关于律所传承的话题,(详见:关于律所选择接班人的7个幻想 ),这一原因也是律所传统非常困难的原因。
这个内容发了之后,有一个朋友还留言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笑话:
这其实很代表如今的传统律所。
年轻人的命运,机会被注定,那就是当炮灰,当主任获得更多资源的垫脚石。
看到这里,是不是感觉律所就像传销组织呢?
头头和最初的玩家获益,靠不断的下线(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年轻的合伙人)加入,越往后,越是炮灰。机构是空的,初始玩家获得暴利,下面的过得凄凄惨惨,还被责备不够勤奋,不够努力!
这不就是传销逻辑吗?那你还希望别人感激你,感谢你,这不是扯淡吗?!为什么青年律师如此悲哀?其实传统的结构,早已将结局决定。
03.
律所盈利,是一种运营良好的体现
大部分任务,律所不挣钱,没有利润是正常的。但没有利润,是因为你没有为律所整个组织带来利益。
这个律所的组织,其实不叫组织,不过是一个利益分配的团伙。而且分配的方式,还是以“传销的方式”来分配的。
所以,每当律所主任来咨询我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我都会给他们讲一个故事。
在中国的汉朝,有一部奇书,也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数学专著,叫《九章算经》。
里面有一个关于分配的数学题:凡五人,共猎得五鹿,问各得几何?
五个人打猎,获得了5只鹿,如何分配呢?这看起来非常简单的算数题,对不对?
但是,这个题目有一个前提,就是这是西汉时期,人与人是有等级的,当时的十二等爵制下,这五个人是“大夫、不更、簪袅、上造、公士”五种等级。
除非你有非常强的措施维系等级制,否则你的分配,不管怎么样,一定会让组织分崩离析。
所以,真正组织的分配逻辑不是每干一票,分配一次,而是把利益归集起来,完善利益库,才能有真正的分配。
做一个小的总结:
律所本身盈利,是一种运营良好的体现,是律所主任用心为组织谋利益的体现。
只有律所管理者,可以通过良好的管理、运营,让律所这个组织有着很好的收益,自己也从管理中获得收益,而不是还是惦记着案子挣钱,这个律所才是真正、完善、良好的组织。
一个不谋求盈利的商业组织,你指望大家“天下为公”?就算第一代管理者情怀满满,天纵奇才,到最后,这个律所注定会因为瓜分利益时斗争,土崩瓦解,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