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半导体产业联盟成功案例,其实是比利时的校际微电子中心IM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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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半导体产业联盟成功案例不是美国的SEMATECH,而是比利时的校际微电子中心IMEC

中立、独立、非盈利、国际化,这是IMEC(Inter-University Microelectronic Center)——总部位于比利时小城鲁汶的全球知名微电子研究中心身上让人匪夷所思的独特基因。 从一开始仅靠政府有限资助维持运转,到近年来政府提供的费用仅仅占到IMEC收入的17%,其大部分经费来自于全球半导体工业界。IMEC创造了全球独立研发机构的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即全球半导体微电子研发机构和产业巨头真诚合作,共同确定最前沿的研发方向和项目,组建研发团队进行研究,共享知识产权和人才、共担研发费用和风险的商业模式。这种联合全球微电子学界和产业界共同进行研发与合作的模式,是IMEC第一无二的运行模式,而这个模式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最直接后果就是IMEC目前已经成为与英特尔、三星并立的全球三强最先进微电子基础创新和研发中心。

IMEC的成功之道首先是其独到的体制机制设计;这一点在与美国Sematech(半导体制造技术战略联盟)的对比中愈加鲜明。1987年,在美国政府10亿美元资助下,14家在半导体、微电子产业中居领先地位的美国企业组建Sematech。其定位与IMEC类似,即研发产业界的共性技术。Sematech采取会员制,各个会员企业主导不同模块的研发,其他会员企业参与。由于这些企业彼此存在竞争关系,合作并不顺利。对于某个模块的主导企业,其他参与企业并不买账,围绕一种技术方案的选择,常常要争论数月。结果,Sematech不得不改变原有定位,转而开展验证设备、统一标准等工作。

与之不同,IMEC设计出一种多边合作模式:IMEC工业联盟项目(IIAP)。这类项目通常由几十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参与,合作开发共性技术。项目组采用“民主集中制”——IMEC拥有决策权,同时充分听取各家企业的意见。这些企业都向IMEC支付了可观的入会费和年费,因此会说出真实想法。掌握各方信息的IMEC常常能做出事后被证明正确的决策,而且效率很高,开一天会就能做出一个决定。决策失误的情况也会发生,但一旦出现错误征兆,就有企业向IMEC提出,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IMEC主要的模式就是在预竞争阶段即科学研究阶段、组织相关厂家一起进行共性技术的研发;这种模式建立微电子芯片产业快速迭代的产业特征上;由于微电子产业技术进步是以著名的“摩尔定律”为特征、即集成电路始终以18个月为周期不断自我更新,因此微电子行业内所有核心企业都面临必须持续更新科技和产业的持久压力。因此任何孤立的企业、即使是最强大的技术领先型企业,在技术竞争过程中都面临着有限的资源投入和紧迫的时间进度的压力,而研发活动中最基础和最前沿的知识,而是一种纯科学性和非竞争性人类共同知识活动。因此这一阶段的微电子科技和研发活动不是单独企业能够完成和垄断,而是一种尖端性的科学研究和知识活动,需要所有微电子科学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推动前进。

国内目前众多的微电子产业、学界和科研机构仍处于一种低水准的分散状态;中国微电子产业和科研尚未有经过市场演进和国家战略双重因素下的整合,形成类似与英特尔、三星或台积电这样的企业,同时更没有类似于IMEC的前沿性国际微电子科技和产业研发合作中心。因此中国微电子产业既没有全球领先、能完成微电子全程研发和生产的产业巨头,也没有聚焦于微电子科技和工艺流程发展的前沿性开放性研发平台。因此中国微电子产业尚未有全球领先的创新型机制,引导中国微电子科技和产业与高速发展的全球微电子产业保持同步。因此即使是中国微电子产业投入重金,建设了目前全球领先的产业生产线,但只要缺乏技术更新和迭代的能力,就会在下一代新技术的扩展中重新落后。

而如果借鉴欧洲微电子中心IMEC的模式,整合现有的中国微电子科研相关机构包括科学院、各地优秀高等院校内的微电子工程学院、各种部门归属不一的电子研究所,创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独立微电子科技和工艺研发中心。然后导入IMEC已经被证实成功的研发理念与合作模式,以及研发资金的募集和管理模式,并优先发展与国内外最先进的微电子产业界领先性企业、以及IMEC这样的最前沿研发机构合作。在于这些世界最先进的微电子企业和机构合作的过程中,不断修正和重塑中国相关科研平台和机构的结构和管理模式,并积极参与和投资于全球最先进的微电子下一代材料和制造工艺的研发。中国同样可以产生类似于IMEC的全球领先微电子和相关产业的最前沿研发产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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