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就能为老赖取消限高影响?能合法解除限高、失信吗?
就此问题,结合本人的实务,我们就说一下所谓的征信洗白以及违法解除失信、限高的坑。
一、失信、限高一般是指法院的执行措施,准确的说法是:失信指的是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黑名单);限高指的是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二、失信、限高的不同:
1、“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2、“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根据法律规定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限高不同于失信,只有被法院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才会推送到央行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会记录该失信信息。
四、平常所说的失信信息主要是指金融逾期失信,也就是说当你与金融机构,一些纳入百行征信系统的网贷机构、小额贷、地方金融机构等发生借贷关系且贷款逾期的逾期记录。
五、其他的一些失信信息主要是一些政府处罚行为,如一些地方对从事电信诈骗人员采取的失信记入征信系统,还有一些机关如铁路机关、旅游机关对一些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惩罚措施就是将行为人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入征信系统。
六、无论是对于法院采取的限高、失信的执行措施,还是各个金融机构推送的借贷逾期信息,都必须有一个信息推送主体,央行征信管理中心本身并不对行为人的行为做评判与记录。
七、征信信息有误的处理,当公民发现自己的征信信息有误的时候,是可以向信息推送机关或者央行征信中心投诉反映的,也都有相应的复议、纠错、修正渠道的。比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予以屏蔽、撤销、恢复征信,对限高予以解除等措施,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方可;金融机构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征信异议,也同样有内部的受理、审核、确认手续,如确认异议成立,会向央行征信管理中心申请删除信息或者恢复征信等措施。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力也没有渠道进行所谓的征信修复、洗白、铲单等。
综上所述,市面上一些打着所谓征信洗白、修复、铲单的行为都是骗人的。法院采取的限高、失信等执行措施是有法律权威与效力的,也只能向法院申请才能予以解除、移除失信名单等,除此之外,所谓的为老赖规避限高、失信而购买车票、机票等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