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和投资圈深度结合的几个案例

2014年那会,向太炮轰周星驰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想必很多网友都还记忆尤新。这件事,从始至终周星驰都没有公开回应过,一直是向华强夫人陈岚在发声。

这件事是非如何,外人不得而知。咱们今天说的也不是明星八卦。

倒是后来网上出现一篇《为什么那么多人黑周星驰》的帖子,详细讲述了周星驰的人生经历,其中说到周星驰当年被向华强的永盛电影公司克扣,片酬只有70万,92年周星驰霸占香港电影票房榜,前十名有7部是周星驰主演电影,片酬都只有70万。

周星驰当年片酬是不是只有70万,真实性现在也搞不清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周星驰在自己组电影公司之前,基本上在给永盛电影公司拍片。这个片头想必很多观众都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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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周星驰片酬是一直只有70万,还是向太说的后来一路提高到千万,但我们可以肯定,周星驰都是在给永盛电影公司打工。因为周星驰的电影当年就是卖座保障,在香港和台湾以及东南亚市场,一部电影最高票房可以破亿。这点片酬实在对不起周星驰的付出。

那是一个明星没有议价权的时代。再大牌的明星,也都要给大公司打工。

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规模也越来越大,如今的电影投资,早已和资本市场深度绑定。

用一句话来形容,拍电影并不仅仅是拍电影。

昨天我给大家介绍了徐峥最新电影《囧妈》的资本运作模式,就是如今电影市场和资本市场联合起来的典型案例。

徐峥发展到这一步,也是因为之前被资本剥削得太惨。2012年拍《泰囧》是光线投资,版权归属光线,徐峥只拿到了一小部分导演费和演出费,据说后来光线老板王长田过意不去,给了徐峥一部分票房分账,但总数也就是3000万左右,比起4亿多的分账票房,大头都是光线赚到。

当然,徐峥当年完全没有名气,他也没钱拍电影,光线投资的时候也不知道这部电影会这么火。徐峥能出头要感谢光线,这部电影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赚到名气,而不是钱。

但换了是谁,一部电影有12亿票房,打破国产电影票房纪录,最后才拿这么点钱,心里肯定都不舒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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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港囧》的时候,徐峥提出要获得最后分账票房的47%,才肯拍。囧系列的大IP是徐峥一手打响,拥有了核心竞争力,光线也不能不低头。这是徐峥开始为自己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开始。

不仅如此,徐峥还把《港囧》的票房收益权,打包出售给了21控股。在电影上映之前就先拿到1.5亿落袋为安。

后来我们还知道了,徐峥之前就已经是上市公司21控股的股东之一,由于《港囧》大卖带动其股价上升,徐峥自然也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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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相比起电影票房的那点收益,作为股东获得的股价浮盈才是真正的大头。这才是把一部电影的利益最大化。

幕后运作这一切的,就是前21控股,现欢喜传媒主席董平。

如今欢喜传媒运作徐峥最新电影《囧妈》也和《港囧》如出一辙。昨天那篇已经详细介绍过了,简单地说,欢喜传媒公告宣布付给徐峥包括导演费和演员费等一共8000万,其实就是个账面数字,并不需要真的拿出这么多钱,至少现在不需要,这只是一个估值。这些估值作为成本,只是徐峥可以获得未来票房收益的约定而已。

所以,这依然是一个资本运作的游戏。当然,这个资本游戏得以玩下去的前提是,徐峥的囧系列最新电影,确实有非常高的票房预期。这是能够吸引其它公司跟投的基础。而最后,也只有《囧妈》的票房确实达到预期,所有跟进投资的人才都会盈利。

当然,徐峥已经稳赚不赔。就算电影亏损,合同约定的8000万收益已经属于他了。但是如果电影真的亏损,他损失的是名声,下一部他就没法用这个法子在市场上进行融资。

所以,通过这样的资本运作,拍电影已经不仅仅是拍电影而已。知名导演和明星演员获得的也不仅仅只是片酬,甚至也不是分账票房,还有关联公司的股价。这些统统都是收益。

当然,徐峥和欢喜传媒,绝不是唯一这么玩的人。

咱们再说回到周星驰。对于资本运作,周星驰也不陌生。2016年他拍摄的《美人鱼》主要投资方比高集团和星辉公司,都是周星驰自己的公司,当时票房大卖带动比高集团股价在一个月内上涨了85%。

和《港囧》上映前的上市公司21控股一样,如果提前入场,趁股价拉升出货,这里面的收益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拍电影对于明星来说并不是最赚钱的事儿,利用电影来炒作关联公司股价,以此获利,远远比电影本身获利要多得多。

除了拍电影带动股价拉升,上市公司直接收购明星创办的公司,才是资本运作的高级模式。

2015年,华谊公司10亿收购冯小刚的东阳美拉传媒公司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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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冯小刚注册东阳美拉仅仅只花了100万而已。收购协议约定冯小刚自2016财年开始要完成利润规定,这就是当年冯小刚著名的5年对赌协议。

华谊公司看中的自然不是这个小公司,而是未来5年冯小刚的电影品牌价值。

当然这笔钱也不需要华谊出钱,这是作为上市公司定增,从二级市场募资。说白了,花的都是股民的钱。

除了冯小刚,华谊这些年收购了多名明星创办的工作室,都是从股市上募资。

其他明星也是有样学样,比如唐德影视曾经收购了范冰冰等明星创办的公司,明星由此获得大量股份,在因为收购或者明星的影视作品大火之后,带动股价拉升,趁机抛售,获利都非常优厚。

否则,范冰冰被罚追缴8亿偷税漏税税款及罚款,她能拿得出来,你以为就凭她这些年拍戏的片酬,能赚这么多?

前面咱们说到的董平,曾经运作了阿里影业借壳文化中国上市,当时阿里影业入资董平创办的文化中国,赵薇夫妇也参与其中,后来阿里影业完成收购之后,赵薇卖出持有的股价大赚一笔。赵薇“女版巴菲特”的名头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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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炒股赚的钱,超过她拍过的所有影视作品片酬总和,还要多出几倍。这就是资本市场的力量。

冯小刚和赵薇这种资本运作,比起单纯拍电影来说,显然要更高级一些。

上面说的这些案例,基本上都是符合相关规定。当然非要说这些资本在股市上的收购,其实就是讲故事,收割韭菜,也是这么一回事。但是股市某种程度上就是赌场,大部分股民就喜欢听故事,在股价拉升的时候冲进去被割了韭菜,谁又管得了呢?

和这些相比,当年《叶问3》买票房,才是真正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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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后来是搞清楚了。拍电影《叶问3》其实是快鹿系老板施建祥搞P2P金融诈骗的幌子。施建祥在这个电影上,真是把金融运作玩出了花。

施建祥搞了一堆P2P金融公司,从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手中融资,再用这些钱投资《叶问3》,然后把电影票房收益权再打包销售给自己的关联上市公司,电影上映票房大卖,关联公司股价拉升,再抛售股票套利。一环套一环,几乎是空手套白狼。

但是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叶问3》票房真的大卖的前提之下。为了保证票房,又自己花钱买票房,结果东窗事发,被电影总局查处,牵出了幕后这些烂事,施建祥只好跑路。

但是假如当年《叶问3》票房真的大卖了呢?那施建祥就真的一步登天了。

所以,和《港囧》、《美人鱼》最大的区别在于,《叶问3》没有获得高票房,故事也就讲不下去。而《港囧》和《美人鱼》实实在在获得了高票房,也就真的带动了关联公司股价。

这一切的前提是,能够真正拍出被市场和观众都认可的优秀电影。

一部现象级的电影,能够带来巨大的名气,也许票房并不高,但是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就是明星效应。这种明星效应和金融资本市场结合,往往能够带来更大的收益。

因为金融的某种本质就是杠杆效应。金融工具可以放大资本的威力,可以用更少的钱撬动更大的市场。

正是因为见识到了这种魔力,所以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明星纷纷和资本市场结合。这和90年代周星驰等人只能一心拍电影,形成了莫大反差。

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谁也说不清。但这确实是时代使然。

最后说一句,这些年来高校最受欢迎的专业就是金融系,真的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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