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下一步改革方向是按照病种诊断综合付费吗?DRG和DIP两种模式?

【本文来自《像我们科室这样凭着本心办事的,被医保扣钱扣的体无完肤,早就没戏唱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记得当初看集采的总结的时候说下一步改革方向是按照病种诊断综合付费,怎么变成这种取平均值了?

去查了一下,这次改革两个方向:DRG 、DIP

DRG付费,就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也就是说,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医保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

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将住院病例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

感觉楼主你说的应该是DIP付费,DRG区分度更高一些,操作也更复杂。

DIP是不合理的,人的状况千差万别,同样的病老年人和年轻人治疗手段和措施肯定不一样,简单取平均分值这是懒政。

最怕的就是你们当地这种,把一切改革当成降低成本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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