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写作为生的人,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我知道,许多读者都想象,作家们一定有风花雪月自由自在的生活。

然而相当多作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协会的成员——是有本职工作的。

写作者中最常见的职业,我所接触的,是教师和图书编辑。他们有本职工作,然后日常该上班上班,尽量抽出整块的时间写东西。

当然也有做大生意做大事的。

比如我很佩服的几位作者,自己开了影视投资公司之类。

有位开了公司做我书的老师,年轻时写东西很认真。现在忙事业了写得少。我问他一般什么时候写,他打开手机备忘录给我看,里面是写得字句工整、很严肃的小说。

他说他每逢碎片时间就写写,然后自嘲地笑笑:

“反正也不会畅销,就自己写写——怎么会不畅销?我自己做书的自己不知道?”

我自己没统计过,但我有位编辑告诉我:

市面上绝大多数图书作者,一辈子只出过一到两本书。

第一本书畅销的概率不大,他们往往也因此抒尽了已有的情怀,也被出版过程消磨得失去了写作的热情,或者其他缘故,不写了。

偶尔第一本书就畅销的诸位,会写第二本,但往往不尽如人意。于是许多人也就不太写了。

我某本写饮食的书,几年前被输出了繁体字版权,据说还得了一个犄角旮旯无关痛痒的小奖,那会儿我才去打听这书的销量,大失所望,和简体字版权的销量没法比。编辑安慰我说,这都算畅销了,接着一句话:

“在那(繁体字书销售的)地方,能纯靠写作,让自己过体面生活的人,大概勉强两位数吧。”

所以相当多数作者,依然有自己的职业,过着普通的雇员生活。

能把全职写作的人,当生活方式继续下来的诸位,未必是多热爱写作,或者写得有多好;更多是摸索出了一套与之配合、可以长期维系的生活方式。

我是一天班都没上过的,十几年来,虽然生活方式也变过许多,但大体上是这个节奏:非夏天就早起,上午写,写到中午收工,午饭,读书,看资料,修改稿子,跑步,见朋友,去博物馆,去看比赛,晚上打游戏。

夏天会起得更早,跑步时间挪到上午,其他差不多如故。

决定要干大活,就进入大活状态。手边备好水、水果与果仁巧克力之类,一口气不停。

所谓一口气不停,比如去年秋天做一个活,那一周的打字量是这样的:

500

在巴黎度过年少岁月并成名还认识他第二任老婆,认为巴黎是“流动盛宴”的海明威——嗯我翻译过他那本《流动的盛宴》——这么说:

宽裕的经济和稳定的生活才是最好的。

海明威自己在古巴住着时,每天会自己记录工作进程,“以防自欺欺人”。

当时《巴黎评论》记录:海明威每天规定自己写的量,从450、575、462、1250,到512——一天写1250个词那天,是因为海明威第二天要去海湾小溪钓鱼,所以前一天多写掉一点。

不只是写东西,我认识的,老练的自由职业者,每天日常生活,或多或少,也都是这样的:

尽量安排妥帖自己的生活,各自有自己维持身体和情绪健康的法子,希望可以持续输出。

而每天最苦恼的,就是第二天如何顺利熟练地开工。

过这种生活久了,整体习惯也有些变化。

按我的体验:

写东西久了,人会自然有一套独处的办法。

固然有些社交型作者喜欢呼朋引伴,但写东西时,总也能立刻切换到独处模式。

会习惯读,写,自我对话,给念头们牵线搭桥。

于是也习惯抓住一切时间,读或看东西。不一定是书,也许是画册,也许是纪录片,也许是其他东西。

在这个时代,用读书这词来形容,似乎有点狭隘了;说喜欢摄取信息,大概贴切些吧?

每个写手,自有个堆山填海的小秘藏,里面有待读或重读的书及其他资料。而且不止靠这个。有写东西习惯的人,平时也会下意识找东西读,而且从细节里抠活。

像汪曾祺先生这一段,写语言的:

北京的店铺,过去都用八个字标明其特点。有的刻在匾上,有的用黑漆漆在店面两旁的粉墙上,都非常贴切。“尘飞白雪,品重红绫”,这是点心铺。“味珍鸡蹠,香渍豚蹄”,是桂香村。煤铺的门额上写着“乌金墨玉,石火光恒”,很美。八面槽有一家“老娘”(接生婆)的门口写的是:“轻车快马,吉祥姥姥”,这是诗。

这好处其实历历在目,但如他这样发现而描绘出来的人少。

大概写东西久了的人便是如此:对语言敏感,而且在街上,看个街招,心里都在想文辞。

以上两点延伸,会让写手自然变宅。

因为习惯了读写并以此为乐,就更乐意找整块的时间自己待;因为书面文字相对口语简洁紧凑,会下意识觉得无效社交很费时间让人不耐;极端一点的,会找出各种身体不适的理由逃避社交。

写手往往不缺社交能力,毕竟读写得多,不会没话聊;无论是放开了逗还是凑着捧,都能应付;但社交欲望比较浅。

以打游戏为例。写惯东西的人,自有一条长度很微妙的社交血槽。

血槽低过危险值,会倾向抑郁,于是可以靠跟朋友(远程)交流、玩猫之类,恢复到正常状态,可以继续过日子。

出去社交,也能语笑晏晏地应付,但那条社交血槽是在缓慢增长;越增长,社交欲望越肉眼可见地变低。

如果你有写东西的朋友,刚到饭局里时逸兴遄飞,过了会儿不言不语,也许不是他忽然被得罪了,而是社交血槽满了,得想法子切换回独处模式了……

有些人容易误解,写东西的人记忆好。其实不一定。一方面这里有个幸存者偏差,记忆好的人比较适合久写东西。另一方面,记住一件事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将之以自己的语言写下来,所以写东西多的人,自然记住的也多——尤其是自己写的内容。李碧华写过一个小说,一个女生说跟律师谈恋爱不能耍花枪,他们记性好——其实写东西的也是。

不止一个运动项目里,会有种练习,姑且叫“语言化”:即,要能善于即刻归纳自己的思想,并简洁快速地交流给队友听。

世上有人善于靠视觉学习但不善言辞,有人善于靠动作影像学习。写东西的人则几乎无一例外,擅长靠语言归纳。比如普通人的思绪容易散碎流转,写东西的人则会习惯性将散碎的思绪和事务快速归纳整理总结。这样效率很高,条理清晰,代价是久而久之,过日子会习惯有自己的节奏,会下意识地想:

“不是应该按这个来吗?”

大概,写久东西的人,有必要也习惯了独处,有社交能力但不太有社交欲望,对大多数事习惯归纳总结形成自己的节奏,而且记事相对记得牢——这些都容易让写手变得容易孤单。

又大多数写东西的人,深知语言的魔力(和虚幻),不容易被花言巧语哄住,所以写东西多了久了的人,很容易在感情问题上消极——

所以写东西久了的,单身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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